巴特曼
参见“巴特满”(412页)。
参见“巴特满”(412页)。
五代时吐谷浑部首领之一。唐末代北吐谷浑首领,唐封大同军节度使※赫连铎后裔。历任宁朔府都督、检校工部尚书。后唐天成三年(928),受后唐封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右仆射,赐忠义、正卫功臣。后晋天福六年(941
544—579北周大臣。字胡王(一作胡三)。※宇文深子。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性沉正,好直言。武成元年(559),任宗师上士。次年,宇文邕即位,以少与邕同学,入为右侍上士。天和三年(568)
明代西北卫所名。洪武十一年(1378)七月,朝廷命西平侯沐英率陕西属卫军士城岷州,置岷州卫镇其地。治所在今甘肃岷县。属陕西都司。十五年(1382)四月,改※岷州军民指挥使司。
藏语音译,意为“强买强卖”、“强销货物”。即以强迫手段进行不等价交换。解放前西藏农奴主对农牧奴的一种超经济剥削。有些宗本(相当于内地县的官员)、谿堆(庄园的管理人)等官员用从印度、尼泊尔或拉萨等地买来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塔米尔河、胡努伊河。东至噶齐固,接阿鲁特前旗界;西与南至哈什隆、哈喇诺尔,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北至伊克沙巴尔台,接本部右翼前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始任札萨克纳
见“伏连筹”(797页)。
旧县名。在今辽宁省西北部。原为土默特左翼旗地。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置县,治鄂尔图版山南麓。宣统三年(1911)移治水泉煤窑。1958年改设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见“苻洪”(1341页)。
两晋时期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杨氏所建政权。其先祖杨腾(一说杨驹)为部落大帅,勇健多计略,于汉建安年间(196—220)始居仇池(今甘肃成县西北)之地。西晋元康六年(296),杨茂搜率部众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