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一种剥削制度。亦称“买海水”。渔民向※渔箔(捕鱼工具)拥有者承租渔箔,必须提前交付租金,几年后才可做箔捕鱼。箔主利用这种方法,可以将一所渔箔重复出租给几户渔民。获取数倍租金。
1874—约1930辛亥革命志士。字冰吾。四川成都人。回族。早年习经,曾留学日本政法大学。光绪二十七年(1901)回国,主张创办新学,普及教育,改良宗教。曾任嘉定中学教务长,上海中国公学教员、并创办北
即“沮渠牧犍”(1512页)。
唐代吐蕃职官之一,亦是一种经济制度。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统一吐蕃,定立管理制度,以完善吐蕃政权,委5名官员专管经济贸易,称“五商贾”。经营范围主要与吐蕃邻族或邻区交易,据《德乌佛教史》载,其经营的地区及主
见“西夏”(691页)。
清代东北驿道之一。自茂兴站起,西60里至蒙古境内色克吉,15里至纳哈代,15里至扪图克伊,40里至齐罕特默,50里至哈斐尔罕,50里至乌兰扎勒哈,18里至奈吉,30里至古尔班格尔,10里至俄尔拖巴喇,
见“威正雅拜台吉”(1618页)。
见“通巴”(1967页)。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下辖三十个分部。详见“纥石烈”(945页)。
见“胜纳哈儿”(17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