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统式
西魏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式”为官吏所循的“轨物程式”,是国家机关公文程式和办事细则。其名称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但在晋以前不具有正式法律效力。西魏文帝大统十年(544),国相宇文泰命苏绰编《大统式》。《周书·文帝纪》称:“魏帝以太祖(即宇文泰)前后所上二十四条及十二条新制,方为中兴永式,乃命尚书苏绰更损益之,总为五卷,班于天下。于是搜简贤才,以为牧守令长,皆依新制而遣焉。数年之间,百姓便之。”其法规原文已失传。
西魏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式”为官吏所循的“轨物程式”,是国家机关公文程式和办事细则。其名称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但在晋以前不具有正式法律效力。西魏文帝大统十年(544),国相宇文泰命苏绰编《大统式》。《周书·文帝纪》称:“魏帝以太祖(即宇文泰)前后所上二十四条及十二条新制,方为中兴永式,乃命尚书苏绰更损益之,总为五卷,班于天下。于是搜简贤才,以为牧守令长,皆依新制而遣焉。数年之间,百姓便之。”其法规原文已失传。
北宋广源州壮族首领※侬智高之母。广南西路左江武勒州人。壮族。聪敏有谋。夫侬全福为傥犹知州,宝元(1038—1040)初年为抗击交趾,曾建立长其国,自尊为昭圣王帝,后被交趾执杀。携子侬智高出走雷火峒。庆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宗本以下“措”一级行政官员,略似内地的“区长”或“乡长”。有民主推举产生、宗本择定或差巴户轮流担任等形式。为旧政府主管全措行政事务,征派差税、调解
见“越里笃”(2191页)。
①清末宋景诗(1842—?,山东堂邑人)所领导的农民武装。 ②清末刘永福(1837—1917)领导的壮汉农民武装。永福,字渊亭,本名业,广西上思人,初为壮族农民军首领延陵王吴陵云、吴亚忠部将。清同治七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的第六级,位于※“意侯奢”之下,※“太大使者”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其名。
454—476北魏皇帝。465—471年在位。又称第豆胤、万民。鲜卑拓跋氏。文成帝※拓跋濬长子,为李贵人所生。文成帝太安二年(456),立为皇太子。和平六年(465)五月,即帝位。年幼,侍中乙浑专权,
藏语音译,意“游民”。旧时西藏地区的一个社会阶层。指一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有劳动能力,而主要依靠不正当方法,如行乞、卖淫、偷盗谋生者。与内地“游民无产者”不同的是在民主改革前仍保持着对农奴主的人身依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西北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治所即在黑龙江城,后移治黑河镇。辖域东西1300余里,南北600余里。东至俄国阿穆尔省之伯利格沁,西界嫩江府,南连兴东道所属东勒喀伦,北接黑
见“谢龙羽”(2301页)。
约1598—1698清代伊斯兰教经师。字子先。江苏江宁(今南京)人。回族。幼习儒学,曾中秀才。后承家教,研习伊斯兰教义。成年时,就学于山东济宁常志美门下。学成,先后在南京、苏州、镇江等地清真寺讲学传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