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巧
藏语音译,又作基恰,意为“总管”。原西藏地方政府属下地方行政机构。相当于内地的专区。多设四品以上僧俗官员各1人主事。上对※噶厦负责,下领所属各※宗(相当于内地的县)、谿 (庄园)。原西藏地方政府于昌都、黑河、山南、日喀则、阿里、亚东、工布等地,均设基巧辖之。其职权主要是监督和指挥下属各宗政府的一切行政事务,在辖区内可派收日常所需差物,判处各宗、谿不能解决的纠纷,权力甚大。另有孜恰堪布、马基基巧和丛列基恰。
藏语音译,又作基恰,意为“总管”。原西藏地方政府属下地方行政机构。相当于内地的专区。多设四品以上僧俗官员各1人主事。上对※噶厦负责,下领所属各※宗(相当于内地的县)、谿 (庄园)。原西藏地方政府于昌都、黑河、山南、日喀则、阿里、亚东、工布等地,均设基巧辖之。其职权主要是监督和指挥下属各宗政府的一切行政事务,在辖区内可派收日常所需差物,判处各宗、谿不能解决的纠纷,权力甚大。另有孜恰堪布、马基基巧和丛列基恰。
明代瓦剌官员。汉名马克顺。回回人。仕瓦剌,历任使臣,周旋于明廷、东西蒙古间。正统元年(1436),随瓦剌脱欢使臣阿都赤朝贡,被明廷封为指挥佥事,赐以冠带。次年,复至京朝贡。后屡随瓦剌使臣阿都赤等朝贡,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六年(1408)设置之秃都河卫均称作推屯河卫。
书名。宋人撰,已佚。据《清容居士集》卷41载,元人袁桷参加修撰辽、金、宋三史,搜访遗书,条列事状,中列此书。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同仁县瓜什则乡东北部。东邻甘肃夏河县甘加乡,西接双朋部落,南连加吾部落,北近循化刚察部落。约五、六百年前,西藏宁玛派信徒噶尔·旦巴且东来至同仁,在牙昂瓜什则山沟内修建牙昂瓜什则,麻
即“撼合纳”(2550页)。
乌兹别克族婚礼操办人。意为傧相。凡乌兹别克族青年在结婚前,都须找一个比较知心、能说会道、尚未结婚的人做自己的傧相,以处理结婚时的事务。举行婚礼当天,新郎要在男傧相陪同下,坐于房屋中央或角落,边吃、边吹
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1265或1266钦察汗国第四代汗。又译别尔哥,伯勒克。蒙古孛儿只斤氏。※术赤之子,钦察汗※拔都弟。元太宗七年(1235),随拔都参加※“长子西征”,九年参与对莫尔多维亚的攻掠。翌年,统兵征钦察,
金代钞币之一。宣宗元光二年(1223)五月,以绫印制。每贯折“贞祐通宝”钞50贯。与银钞等诸钞并行。行之未久,银价日贵,钞价日贱,民仅以银论价。金廷遂定法以纠之,银1两不得过“兴定宝泉”300贯,凡物
唐贞观年间(627—649)太常乐工。疏勒(今新疆喀什一带)人。妙解琵琶,作胜蛮奴、火凤、倾杯乐三曲,声度清美,深受太宗喜爱。高宗(649—683年在位)末,其技逐盛。又为五弦琵琶名手,始用手弹(原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