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玛
东乡语音译,亦作“哲玛其”,旧时东乡族社会宗教组织。系东乡族穆斯林围绕清真寺所组成的地区性宗教单位,并带有民政性质。其范围大小不一,大者包括数个乃至10几个村落的数百户;小者仅包括一个村庄数十户。由伊玛目、学董、乡老管理。伊玛目为清真寺的掌教阿訇,学董由教民选举产生,一般由德高望重者担任。有权召集哲玛的教民会议,商定聘请阿訇和举行宗教祭典活动、修葺清真寺等重大事务。乡老数人协助学董管理寺务,调解民事和婚姻纠纷及哲玛内的事务,亦由选举产生。
东乡语音译,亦作“哲玛其”,旧时东乡族社会宗教组织。系东乡族穆斯林围绕清真寺所组成的地区性宗教单位,并带有民政性质。其范围大小不一,大者包括数个乃至10几个村落的数百户;小者仅包括一个村庄数十户。由伊玛目、学董、乡老管理。伊玛目为清真寺的掌教阿訇,学董由教民选举产生,一般由德高望重者担任。有权召集哲玛的教民会议,商定聘请阿訇和举行宗教祭典活动、修葺清真寺等重大事务。乡老数人协助学董管理寺务,调解民事和婚姻纠纷及哲玛内的事务,亦由选举产生。
1149—1199金大臣。本名阿里不。山东西路(治今山东东平县)三土猛安益打把谋克人。女真族。夹谷氏。大定十三年(1173),中女真进士,补东平府教授。历范阳簿、国史院编修官、应奉翰林文字,迁修起居注
899—947五代后唐后晋时期楚王。字宝规。许州鄢陵(今河南鄢陵)人,一作扶沟(今河南扶沟)人。楚王※马殷第四子。好学善诗。初为镇南节度使,驻戍朗州。后唐长兴三年(932),异母兄※马希声卒,被六军使
1374—1434藏族高僧。前藏堆章人。宗喀巴弟子。初从直贡巴闻习诸法,以众密乘为上师,研习布敦大师论著,后顶礼宗喀巴,闻习显密教法。恪守戒律,深明律藏,并教宗喀巴其他弟子。辞甘丹寺法台,让于贾策杰,
壮语音译。亦称“总方”。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家奴的头目。通常自※“郎包”(家奴)中提升。职责为:替土官送信、催派夫役、统管家丁等。其人身仍属土官所有,除受田耕作,收获归己外,亦奉命传讯或捕捉人
渤海国宗室。渤海创建者※大祚荣子,第二世王※大武艺同母弟。唐中宗神龙元年(705),渤海受唐侍御使张行岌招慰后,奉父命随张行岌入唐朝贡,留侍宿卫。玄宗开元元年(713)归国。时黑水靺鞨累入唐朝贡。唐于
见“棠魔”(2201页)。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是称见于《新唐书》。《五代会要》记为奥质部;《新五代史》记为粤质部。活动于饶乐水(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南部一带。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奚族部落联盟首领※可度者
明代瓦剌贵族首领。名忽勒孛罗、阿巴把乞儿或阿孛伯。出身绰罗斯家族。※脱懽子;※也先汗弟。明正统、景泰年间(1436—1456),曾遣使向明廷通贡,并随也先进兵中原。天顺元年(1457),联合阿刺知院子
古城名。位于今新疆昌吉县。乾隆二十七年(1762)建。城周3里5分,高1.5丈。有4门:东文同、西武安、南谐迩、北燮遐。乌鲁木齐州同驻扎。三十八年(1773),改为宁边州治。四十二年(1777),于其
?—1213金大臣。本名胡沙虎,亦作忽沙虎,又名九斤。东平路(治今山东东平县)人。女真族。纥石烈氏。星显水(今吉林延吉市布尔哈通河)纥石烈部孛堇阿疏后裔。大定八年(1168),充皇太子护卫,累官拱卫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