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卓传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伊勒汗,准噶尔贵族对南疆的统治,以及维吾尔族人民反抗准噶尔贵族的斗争等,都有较为具体的反映。是了解准噶尔部统治南疆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是书在国外有3种译本:哈特曼译注本,沙敖节译本和收入《俄国人在中亚》的瓦利哈诺夫片断译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译文集》汉译文,据沙敖本转译。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伊勒汗,准噶尔贵族对南疆的统治,以及维吾尔族人民反抗准噶尔贵族的斗争等,都有较为具体的反映。是了解准噶尔部统治南疆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是书在国外有3种译本:哈特曼译注本,沙敖节译本和收入《俄国人在中亚》的瓦利哈诺夫片断译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译文集》汉译文,据沙敖本转译。
?—1676清朝大臣。字觐公,号螺山。汉军镶黄旗人。大学士范文程次子。自幼沉毅英敏,年17充侍卫。顺治九年(1652)进士,选庶吉士,读书翰林院,仍间日入侍。十一年,散馆授弘文院编修。擢秘书院侍读学士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低于※差米,高于※约布。相当于藏区的堆穷。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奴总户数的7%。人身依附领主。一般有独立经济,但缺少劳动力和生产工具,无条件直接领种差地。主要靠
蒙古亲属称谓。蒙古语音译。《至元译语》作阿不合。《华夷译语》作阿巴哈。《鞑靼译语》作阿把合。《登坛必究》作阿补阿。《武备志》作哈不合。《俺答汗传》、《蒙古黄金史》、《蒙古源流》等均汉译作阿巴海。本意为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甘都塘相拉卡。7岁于拉吉寺从其叔意希噶桑堪布出家为僧。9岁入夏琼寺学习诵经。13岁入讲经院。15岁由阿旺索南堪布授沙弥戒。22岁由阿旺奥赛堪布授比丘戒。奉密宗堪布意希噶
契丹部族名。※遥辇氏部落联盟初期,契丹拥有8部,※阻午可汗时(735年被推举为汗),整顿为20部,突举部为其一(有人以为,由※集解部发展而来)。时由航斡统领。原与兄塔里古同驻,领3营,整顿后,分领1营
见“毛怜卫”(360页)。
见“兀者左卫”(110页)。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藏各族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内容主要包括7方面:一、令青海蒙古各部落编旗分佐领,分别游牧,毋相统属。各级王公,分别
甘肃省县志。编撰者不详。无序跋,按其建置沿革,止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据张维《陇右方志录》著录《玉门县志》云:靖逆、赤斤二卫为玉门县。此志摘录《肃志》、《靖逆赤斤卫册》,间附新事。凡20类:建置
1640—1688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豫亲王多铎第四子。顺治十三年(1656)初,封多罗贝勒。康熙七年(1668),掌宗人府左宗正事,参与议政。九年,任玉牒馆副总裁。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