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人杰
即“吴朝俊”(1075页)。
即“吴朝俊”(1075页)。
673—728唐代南诏第三世王。乌蛮,姓蒙氏。又作慎乐皮、诚乐魁。兴宗王逻盛之子。睿宗太极元年(712),父卒,嗣位。开元元年(713),唐授其为特进,封台登郡王。设官征商税。二年,遣清平官张建成入朝
见“亦儿古里卫”(874页)。
见“夜落纥”②(1497页)。
金封爵,大国一字王号。世宗第三子完颜永功(本名宋葛)受封。永功涉书史,好书画。大定二十五年(1185),判大宗正事,以修书与彰国军节度使为所识应州僧人请托,有过,解职。未几,复职。后又以曲庇家奴,改判
见“穆伦德克汗”(2560页)。
明代蒙古官名。蒙古语音译,意为“审判”。汉译作“首领”。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首领,是各台吉门下主本部落大小事情断事好人”。即主要协助汗、王、台吉等领主处理本部事务,亦可作为使者处理外部
藏语音译。一指西藏退职退休官员和寺庙执事僧,如“堪素”,即“退休堪布”;一指从西藏贵族本宅中分出另立门户者。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
即“伍员”(795页)。
清代拉卜楞僧伽应遵守之规章。咸丰四年(1854),鉴于该寺清规戒律逐渐废弛,由该寺第四十七任堪布吉美丹巴尼玛加以整顿所订。章程规定:凡入寺僧伽,严禁邪恶、饮酒和偷盗;无特许,妇女不得入寺内;僧伽内部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