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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

唐代汉文史籍对今西藏之称谓。“吐”,一说系汉语“”之唐音;“”,藏族自称。亦指古代藏族政权。藏学界一般指7世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时起,至9世达磨赞普时止。此后汉文文献虽偶有以吐蕃(或土蕃、特蕃)称之,但已非原意。7世纪初,松赞干布继其父囊日松赞执政,降服青藏高原各族、部,定都逻些(今西藏拉萨),建立军政制度,颁布法律,行父子王位传承制。设4大军政区,军民通摄,称“四如”,亦谓“四翼”。各“”设“如本”(如官),各有军队,领之于正副军事长官。在吐蕃境内设会盟制,令各地掌权之王族贵戚定时会盟。划分社会为奴隶及贵族两大阶级,奴隶阶级中又划分成各种等级,分属于各贵族所有,并使之法律化。开始接受佛教信仰,建大小昭寺。力主与唐朝友善,与唐通婚,迎娶文成公主,并向唐朝学习汉文化、佛学、医学、历算、工艺等。历代赞普基本上继承和发展了松赞干布的内政及外事政策,赤德祖赞(704—755年在位)时,迎娶唐金城公主,推进了唐蕃联姻关系。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曾出兵占领河西走廊的不少地区,唐蕃关系一度紧张,但其晚年已逐渐改变此扩张政策。赤祖德赞(815—838年在位)时,与唐举行长庆会盟,与唐结为“甥舅之谊”。至达磨赞普时,吐蕃奴隶大起义,吐蕃王朝崩溃,其势力退至今西藏辖区之内。吐蕃时期的宗教及佛教文化的发展亦具有特色,主要寺院多建于赤松德赞及赤祖德赞时期,大量封赐寺院土地、奴隶和寺院“七户养僧”制、格西为赞普师僧制、僧人受戒制、译经制等,亦多建于此时。佛教文化的发展一方面推动了西藏各种工艺的相应发展,为后世留下如敦煌文献的珍贵遗产,也消耗了大量的财富和限制了人口的发展。加之吐蕃晚期王族争位,外戚篡权,王妃干政,加速了吐蕃崩溃的进程。至9世纪末,吐蕃王朝终于倾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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