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克图汗
见“噶尔丹”(2499页)。
见“噶尔丹”(2499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西北部,大兴安岭南段东麓。牧地东至科尔沁界,西至札鲁特右翼旗界,南至科尔沁界,北至乌珠穆沁界。天聪二年(1628),部长内齐偕色本等率众归附后金。顺治五年(1
?—1763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西林觉罗氏。大学士鄂尔泰第三子。乾隆五年(1740),授三等侍卫。二十三年(1758),授汉军正红旗副都统,署刑部侍郎。二十四年,授山西巡抚,以办理赈灾、平粜、练兵
见“㑽郎让”(2369页)。
“托不”,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北托不为※突吕不部下之一石烈。
藏语音译,意为“冬房”。四川阿坝藏族牧区冬春季牧民居住的房屋。固定建筑,一般选向阳、背风、暖和、水草丰美的山谷或小盆地建造。木质结构,形似牛毛帐篷,四壁和顶盖为木板,顶上铺泥土,四壁内外用牛粪严敷,地
1608—1657清朝将领。哈达部人。隶满洲正红旗。纳喇氏。初任护军参领。天聪二年(1628),从太宗征多罗特部,八年(1634),从征明山西。崇德五年(1640),从睿亲王多尔衮困锦州,受命先进,在
傈僳语音译,亦称“搓巴”,意为“跟随的人”或“卑下的人”。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家长奴隶制下的奴隶。主要来源有三:一是蓄奴主收养的被称为“养子”或“养女”者。被主人视为家庭中的成员,称主人为阿爹、阿
即“兀良哈”(108页)。
古城名。吐谷浑所筑。《太平寰宇记》卷154载:“三足城皆吐谷浑昔有此地时所筑”。故址在今甘肃临潭县东新城一带。属洮州。
撒拉语音译,俗称“牛皮鞋”。旧时青海循化等地撒拉族男子穿用的鞋。用生牛皮手工缝制,先将牛皮润软后剪成所需要的规格,用鞋带粗的皮绳将口抽搐收缩成包子状,里面装草取暖,晴雨两用,具有简便、结实、耐穿、防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