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面招讨使
见“招讨使”(1375页)。
见“招讨使”(1375页)。
西汉时匈奴王。挛鞮氏。※乌珠留若鞮单于囊知牙斯之子。任匈奴左於駼仇掸王。汉成帝绥和二年(前7年),继其兄弟乌鞮牙斯后亦受遣入侍汉。汉哀帝元寿二年(前1年),随其父北归匈奴。
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始见于8世纪突厥文碑铭。初译为“匐”。元时译为别、伯、卑、毕,清时译为伯克、白克。新疆建省前,地方政府仍保留此种官称,自阿奇木伯克及其副职伊沙噶伯克以下,约有职司、名目不同之
五代时后唐宗室。西突厥别部沙陀人。昭义军节度使※李克修长子。晋王李存勖与后梁朱氏对峙时,初授泽州刺史,历昭义、横海节度副使,改海州刺史。天祐十九年(922),涿州为契丹攻破,举家被俘往契丹。
辽官名。亦作“牙署”。契丹语音译。《辽史·百官志二》谓大、小部族中石烈(相当于“县”的建置,一说意为“乡”)下均设有此官。是位次于夷离堇和※马步的次要官员。
即“呼兰若尸逐就单于”(1392页)。
?—1280元朝官员。又称阿里、阿里伯。回回人。※牙老瓦赤子。原籍花剌子模。后随父款附蒙古,并至汉地。忽必烈当政(1260—1294)初年,任中书右丞、参知政事诸职。至元十二年(1275),以淮东副都
①见“耶律弘古”(1308页) ②见“耶律李胡”(1312页)。
1700—1737清代青海广惠寺高僧。藏族。生于夏琼寺附近之春察刚阿地方热姓家。六七岁于夏琼寺学习藏文和诵读,由堪布授居士戒。康熙四十六年(1707),被确认为前世活佛转世灵童。次年,坐床。从曲藏丹巴
官名。典史系知县属员,未入流。明代分管公文出纳,清代稽检狱囚。明清两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其头目充任此职,有的管理本辖区土民事务。但甚少任用,明仅在云南省浪穹县,广西省桂平县、贵县各授1人。清代仅保留浪
西夏文书用语。卖地、典当、借贷者,立契约文书时,在此名义下署名画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