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国县
古县名。东汉献帝初平四年(193),将原充国县南部境土析出置此县。成汉时(304—347),又将西充国县并入。因其初为“蛮夷”之地,故加“国”字。南朝梁时改为南部县,即今四川南部县地。
古县名。东汉献帝初平四年(193),将原充国县南部境土析出置此县。成汉时(304—347),又将西充国县并入。因其初为“蛮夷”之地,故加“国”字。南朝梁时改为南部县,即今四川南部县地。
元初北方户类之一。指协同全科户(科取全部赋税的户)承担赋税,起补充调剂税收作用的人户。所纳税额比照全科户减半征收。主要是漏籍(括户时未登记被查出登籍的)、老弱、析居等户。因缺少丁力产业,故免全科。至元
书名。明代兵部尚书回族马文升撰。12卷,55篇。其孙马天祐编。本书为其一生奏议之汇集。大多有关国计民生、军国大事。部分涉及总副三边军务,抗击瓦剌,平定“岷州之变”和“哈密之变”。惟其在成化中巡抚辽东、
见“耶律喜隐”(1321页)。
见“妫水”(1261页)。
1617—1669清宗室。满洲正白旗人。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辅国公塔拜之子。崇德二年(1637),参与略朝鲜。四年,袭兄额克亲三等奉国将军爵。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
见“仲译钦布”(799页)。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6世纪前期哈斯木汗制定。16世纪初期,哈萨克汗国在※哈斯木汗统治时期(1511—1523年或1508—1518年),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得到很大发展。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根
?—前484字子胥。春秋末年吴国大臣。原为楚国人。父奢曾任楚国太子建师傅,后遭奸臣费无极诬陷与太子建蓄意谋反,被楚平王执杀。员被迫出走。楚平王闻讯通令各重要关口悬挂其像,派兵把守,能捕获者赏粮5万石、
即“嫩秃黑”(2482页)。
蒙古地区佛教大寺院授予的经学学位。僧徒在寺庙中经过学习,获※格不什学位后,再经过10年深入学习,业满,举行典礼仪式,由活佛授予此学位。获此学位者即具有中级僧侣地位而受到礼待,从此可以自由研究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