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直隶厅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为五寨、子坪二长官司,隶保靖宣慰使司。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改流官,置通判,辰沅靖道佥事徙驻于此。雍正四年(1726),改为营。乾隆五十二年(1787),改为厅,升流官通判为同知。嘉庆元年(1796),升为直隶厅。辖苗族村寨105个,清代乾嘉苗民起义首领※吴添半(亦称吴半生、吴天半)揭竿于此。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为五寨、子坪二长官司,隶保靖宣慰使司。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改流官,置通判,辰沅靖道佥事徙驻于此。雍正四年(1726),改为营。乾隆五十二年(1787),改为厅,升流官通判为同知。嘉庆元年(1796),升为直隶厅。辖苗族村寨105个,清代乾嘉苗民起义首领※吴添半(亦称吴半生、吴天半)揭竿于此。
见“白海风”(602页)。
559—580北周皇帝。578—579年在位。字乾伯。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武帝※宇文邕长子。武成元年(559),生于同州。保定元年(561),封鲁国公。建德元年(572),立为皇太子。宣政
渤海王国地方官。任铁州刺史。辽天显元年(926)一月,阿保机灭渤海国后,渤海一些州府纷纷举兵反辽。钧亦于七月率众起义。后遭辽大元帅耶律德光(后为辽太宗)攻,城破,起义失败。
西辽德宗天佑皇帝耶律大石年号。约1131—1133年,凡3年。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级“大官”中第七级官名,位于※“大兄”之下,※“诸兄”之上(《北史》等载七至九级官名为※太大使者、※大使者、※小使者)。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
书名。作者名佚。1册。略述光绪二十一年(1895)三月至二十二年(1896)一月,西宁府、循化、巴燕戎格、大通等处回族、撒拉族人民起义及其被镇压的经过。别录当时电旨、电奏,并附有西宁城防及攻守图10幅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摊派”。清代新疆陋规之一。旧制:各地驻扎大臣衙门服食日用所需,皆由阿奇木伯克供应,而阿奇木伯克及其随从除每月按定额向所属人民收取“克列克里克”(意谓“需用”)钱之外,又恣意苛敛,从
见“避暑山庄”(2566页)。
高句骊国第七世王遂成的谥号。遂成于汉质帝本初元年(146)继位,汉桓帝延熹八年(165)卒,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俄蒙协约》的附约。1912年11月3日沙俄政府诱迫外蒙古封建主与《俄蒙协约》同时签订。共17条。公开规定沙俄在外蒙古享有各种特权,即可以在外蒙古境内任意居住和往来、租借和购买土地、自由经营各种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