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元史纪事本末

元史纪事本末

书名。明陈邦瞻撰。27卷。另有4卷本、6卷本传世。卷11《律令之定》为归安臧懋循补写。本书仿《通鉴纪事本末》体例,对元代重大政治经济事件分篇记载。历法推算、科举学校,特别是漕运河渠部分叙述较详。取材不出《元史》及商辂等《续纲目》二书,不及其所撰《宋史纪事本末》之赅博。又以为元明之际史事应入明史,于徐达破大都,顺帝驻应昌诸事,略而不书。有些叙述亦过于简略。通行有张溥附加史论于各篇之后的27卷本,商务印书馆采入《万有文库》。近有中华书局标点本。

猜你喜欢

  • 特林

    古地名。位于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亨滚河(阿姆贡河)口对岸,下距黑龙江入海口150公里。山崖上有明永乐十一年(1413)、宣德八年(1433)所立《敕修永宁寺记》及《重建永宁寺记》2碑。自立碑处沿江东北

  • 雅鲁河卫

    见“也鲁河卫”(143页)。

  • 哨鹿

    见“舐碱鹿”(1883页)。

  • 临贺蛮

    南北朝时临贺郡少数民族的总称。以居地为族称。汉代称※武陵蛮、五溪蛮。分布在今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南朝宋大明(457—464)中,其民举兵,杀开建令邢伯儿,被振武将军萧冲之讨破之。其地今有壮、瑶等

  • 北周律令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 抹灶灰

    旧时门巴族的一种送行仪式。流行于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家中有人出门远行,上路前,由父母或其他长辈以食指、无名指醮锅灶烟灰,在出行者胸颈处抹几个黑点,如为儿童则抹在鼻梁上。示意有灶神保佑,可驱恶避邪,旅途

  • 布拉克

    蒙古语对山泉之称呼。后引申为发源于山泉之小河流称呼。清代汉籍文献多载之。如什巴尔台布拉克、赛喇木布拉克、雅玛图哈布齐勒布拉克、古尔班努库尔布拉克等。大都原为蒙古各部驻牧地。至今仍有些河流袭用此称,如沙

  • 毕兹卡

    土家族自称。土家语音译,意为“本地人”。分布在湘鄂西永顺、龙山、保靖、古丈、桑植、泸溪、吉首、花垣、凤凰、大庸、利川、来凤、鹤峰、咸丰、宣恩等县。详见“土家族”(67页)。

  • 夷白斋稿

    书名。元陈基(1314—1370)撰。戴良编。35卷,外集1卷。基,字敬初,临海(今属浙江)人。受业于黄溍,至正中以荐授经筵检讨。尝当为人草谏章,儿获罪,引避归。张士诚据吴、引为学士,书檄多出其手。明

  • 三边回汉支队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队伍。成立于1947年1月。由中共宁夏工作委员会委派何广宽、梁大钧等在盐池县的红井子、余庄子、内蒙古的三段地等三个点,组织的三个小部队,会同金三寿在定边组织的回民武装合编而成。有盐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