僖王
渤海国第八世王大言义的谥号。言义于唐元和十三年(818,一说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言义”(82页)。
渤海国第八世王大言义的谥号。言义于唐元和十三年(818,一说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言义”(82页)。
见“耶律王祥”(1307页)。
壮语称“窝坡”、“窝墩”、“欢龙洞”。壮族青年男女传统的娱乐与社交活动。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及云南文山州境内者,多有固定场所;其它地区无固定场所。多于春节期间及夏历三月三前后举行,其它重大节日或农闲
金初将领。渤海族遗裔。本名召和失。先世于渤海亡后被辽徙居辰州(治今辽宁省盖县)。辽兴、辰、开三镇节度使安国之孙,刺史六哥子。始生,其父听信术者言,以其时日不利,逐之,藏于外家。及阿骨打起兵,辽征兵东京
1094—1123辽末皇子。字撒鸾,契丹族。为末代皇帝天祚帝※耶律延禧次子。史载其性宽厚,恶诛杀,喜读书。每取唐《贞观政要》及本朝林牙耶律资忠所作《治国诗》令侍从读。对战中俘获仅笞不杀,愿归顺者,官之
1762—1817清代学者。字仲瞿。浙江秀水(今浙江嘉兴)人。著作甚多,有《烟霞万古楼文集》,邓衍林《中国边疆图籍录》载其所著《西夏书》4册,未见传本。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亦称“十二土默特”。属※右翼3万户。一说其名称源于古老的“秃马惕”部落。明代,由右翼的蒙古勒津(满官嗔)、多伦土默特(多罗土蛮)等12个大部落及若干小部落组合而成,故统称十二土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土拉河,东至乌克库木尔,西至拜图接本部中右旗,南至布蕴奎接军台,北至车根察罕诺尔。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五十八年(1719)原协理旗务之辰丕勒多尔济随哲布尊丹巴入觐,请
元代土司名。据《元史·地理志》,至元二十七年(1290),从云南省请,以蒙怜甸为蒙怜路军民总管府。《读史方舆纪要》卷119木邦军民宣慰司条,称其地在木邦司北。治所在今缅甸北部勐卯之西。为傣、掸族居地。
?—812渤海国第七世王。康王大嵩璘子。唐元和四年(809),父死,继位。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次年,改元永德。在位期间,继续奉行睦邻政策,对唐保持密切的君臣关系,照旧
清代宗室中和硕亲王之女所系之称。临婚时,亲王福晋所生之女封郡主,品级相当于郡王福晋,郡主额驸品级相当武职一品;侧福晋所生之女降二等封郡君,品级相当于贝子夫人,郡君额驸品级相当武职三品。封郡主、郡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