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和卓
见“伊克和卓”(807页)。
见“伊克和卓”(807页)。
藏语音译。※封地文书(萨兴噶登)之一种。指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由达赖喇嘛或摄政盖印颁发的、写明某地或某领主产权及应负担和应减免差役、租赋的文诰。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1728—1791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二世嘉木样呼图克图。俗称吉美旺波。藏族。生于多麦南部同仁昂拉之赛康附近。其父阿旺南杰为尖扎部落官员。1742年被认定为前世转世灵童。5岁从多合·瑙务坚赞受居士戒。6
地名。苗语,意为“木佬田”,“凯”指木佬人,“里”即“田”。元代始置凯里安抚司。明洪武十四年(1381),置清平堡,二十二年,升为长官司,属平越卫。二十三年,隶清平卫。成化十二年(1476),置安宁宣
?—1327元英宗皇后。蒙古亦乞列思氏。驸马昌王阿失与昌国公主益里海涯之女。英宗至治元年(1321),册为皇后。三年,其兄御史大夫铁失以谋弑英宗罪伏诛后,为御史所参,以与元凶铁失为骨肉至亲,不宜仍拥中
见“爱哈卫”(1898页)。
见“楚里”(2348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蕃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1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
佤语音译,意为“管寨子的人”。参见“扩”(753页)。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15府之一。领鄚、高2州。治鄚州,故址众说不一,或说在今黑龙江省阿城县,有说在该省五常县,一说在辽宁昌图县西北八面城,旧还有笼统指在今辽宁开原县东北或今吉林省柳河县西。辖境为扶余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