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帖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光绪十九年(1893)印发,总数为10万两。两帖均流通于伊犁府所属1府2县(绥定、宁远)。民国初年的伊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含白银一两,主币),流通于伊犁1府2县。发行数为2854000两。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光绪十九年(1893)印发,总数为10万两。两帖均流通于伊犁府所属1府2县(绥定、宁远)。民国初年的伊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含白银一两,主币),流通于伊犁1府2县。发行数为2854000两。
19世纪20年代在沙俄控制下制定颁行之哈萨克法律。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头克汗死后,哈萨克汗国逐渐衰落,各玉兹小汗不服从大可汗统治,独据一方,各自为政。清朝统一西北地区后,阿布赉汗等向清廷称臣纳
①族名。哈尼族自称。康熙《新平县志》卷2“新化州风俗”、道光《新平县志》卷6“土司附种人”、雍正《景东府志》卷3、乾隆《开化府志》卷9等,均记有当地称为“喇乌”的生产生活情况。近代哈尼族中仍有一部分称
见“纳穆泰”(1270页)。
靰鞡鞋的一种。赫哲语音译。亦作“温得”。其不同于※“温塔”,仅以狍、犴、鹿等兽皮制作,且样式与做法也不同。“温塔”因以整张皮作鞋底和鞋帮,故有皱折;此用多张兽腿皮拼制而成,不仅无皱折,且美观、结实耐穿
僜语音译,意为“族”、“家族”、“姓氏”。西藏察隅地区僜人在父系氏族解体后存在的以姓氏为联系内部严禁通婚的血缘集团。由同一男性祖先的若干代后裔组成。察隅县有41个巴玫(包括从大的巴玫中分离出来的一些小
见“兀惹”(107页)。
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吴鲁特氏。世居扎鲁特地方。康熙十六年(1677),以骁骑校从征耿精忠至江西,随安南将军觉罗舒恕败敌都督范启明等兵6千余于艾口地方。连败莲塘口敌陈总兵于马鞍寨、俞将军于浮潭、提督
见“耶律迭剌”(1312页)。
见“西盟垦务总局” (715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属熟女真,居曷速馆(即曷苏馆,在今辽宁辽阳市以南的海城、盖县一带)、辽阳之阿米吉山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