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帖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光绪十九年(1893)印发,总数为10万两。两帖均流通于伊犁府所属1府2县(绥定、宁远)。民国初年的伊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含白银一两,主币),流通于伊犁1府2县。发行数为2854000两。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光绪十九年(1893)印发,总数为10万两。两帖均流通于伊犁府所属1府2县(绥定、宁远)。民国初年的伊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含白银一两,主币),流通于伊犁1府2县。发行数为2854000两。
藏语音译。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面值1.5钱。含纯银约75%,1909年铸造。较其余银币重量轻,质地较好,系以西藏民间银两打制而成。与“九松西著”、“甘丹颇章”、“觉阿尼西”4种银币通称“章噶噶布”
?—481南北朝时期阴平国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西北)氐人。后仇池国君主※杨难当之族弟。南朝宋元嘉二十年(443),后仇池国灭后奔魏。升明元年(477),与魏合兵攻杀武都国主杨文度。以阴平(今甘肃文
1801—1872清代著名壮族诗人。字小谷。广西象州山村人。自幼聪敏笃学,学识博深。道光十年(1830),入京赴试举进士。授刑部主事职,因不恋仕途,仅任官一年,便弃官南归从教,先后游学湖南、浙江等地。
1584—1635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红帽系六世活佛。藏族。与云南丽江纳西族土司木土增结缘,留居丽江传法,协助木土司刻印藏文大藏经。木土司根据蔡巴《甘珠尔》经底本主持刻印,特邀其编纂和校订,明万历三十六
1244—1291元朝将领。高丽人。洪氏。小字茶丘。洪福源次子。幼从军,以骁勇知名。世祖中统二年(1261),雪父冤,袭父职,为管领归附高丽军民总管。至元六年(1269),率军3千从国王头辇哥平高丽权
即“大如者室韦”(97页)。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1368—1398)初置,辖地在今西藏浪卡子一带。元时为思答笼刺万户(即羊卓万户)封地。明初原为俺不罗卫,后升为俺不罗行都指挥使司。按明朝建制例,行都指挥使司的机构设置与都指挥使
藏语音译,意“有生有死”,西藏牧区牲畜租赁形式之一。其中以牦牛租赁者,又称“协”。与“结美其美”对称。其特点是“租赁关系不限于封建领主与牧奴之间,大都为出租、承租双方自愿,均以实有牲畜为基数,遇灾害死
藏语音译。又作群则。意为“作佛事者”。多为贵族僧侣,是靠向寺院及大堪布等发放布施而取得寺内免差特权者,分错钦(主佛殿)、扎仓及康村三个等级,依布施多少而定。
古郡名。①秦始皇统一岭南百越地后,析其地为南海、桂林、象郡。汉改为“郁林郡”。②三国置,晋、南北朝因之。统武安等县。治武安县(今广西象州)。屡移潭中县(今柳州)、中留县(今武宣),属广州,南朝梁陈改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