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舍国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部族名)的异译。其地大体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宋太宗曾下诏约其同攻契丹,称其王为“乌舍城浮瑜府渤海琰府王”。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部族名)的异译。其地大体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宋太宗曾下诏约其同攻契丹,称其王为“乌舍城浮瑜府渤海琰府王”。
?—452北魏大臣。原名吐奚爱弼。代郡人。好读书,善骑射。初为猎郎,使长安,称旨,转门下奏事,以敏正著闻。明元帝嘉之,赐名笔,后改为弼。令典西部,与刘洁等分管机要,敷奏百揆。太武帝即位,以功拜立节将军
穆斯林商人在中国的居地之称。唐宋元时期,来中国广州、泉州等地朝贡经商的穆斯林商人众多,或与汉人杂居,或聚居于城市之一隅,谓之“蕃坊”。由蕃长司蕃长统察公事。蕃坊处建有礼拜寺、市场。时广州、泉州、杭州、
清代掌管皇族事务的中央机构。顺治九年(1652),仿明制设立,位列内阁、六部之上。置宗令1人、左右宗正各1人、左右宗人各1人,皆于王公贵族中选任,掌皇族之政令,管本府之官属,凡※宗室、※觉罗,均受其管
明末四川永宁宣抚使奢效忠妾。彝族。万历(1573—1620)初,夫死,己子奢崇周年幼,效忠妻奢世统以嫡长抚养效忠侄奢崇明,欲夺宣抚司印,与之相仇杀。后经明廷议,给其二人冠带,分地各管所属,始罢。十四年
氐族的一支。出自汉武都白马氐之后。原居武都(治今甘肃西和县南),后迁陇右略阳临渭(治今甘肃秦安东南)。十六国前赵时,其豪帅蒲氏(后改为苻氏)率部众徙居关中高陆(今陕西高陵)。后赵时,率众至枋头(今河南
西域古国名。王治天山东部丹渠谷(今新疆昌吉县境)。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99,口500,兵100余。国王之下设辅国侯、都尉、译长各1人。宣帝神爵三年(前59)属西域都护。
位于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西南18公里一草滩中,地名博格达沁。城周约3公里,城基犹存,高约2—3米,为土坯砌筑。城中有古房遗址,为夯筑。城周有大型汉、唐墓葬,出土汉铜镜、包金铁剑、金质龙纹带扣、陶器等。
见“蒙兀室韦”(2329页)。
原为※奚族部族名,后作姓氏。一作奥理。为※五部奚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是部仍沿此称。至统和十二年(994),与※梅只部、※堕瑰部合并,名依旧。为圣宗时34部之一。
1656—1719清代中国伊斯兰教嘎的林耶派传人。大拱北门宦之创始人。经名西俩里,道号“格买忍的尼”(阿拉伯语“月亮之光”之意)。甘肃河州八坊小西关(今属临夏市)人。回族。幼孤,由祖母抚养。7岁入清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