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8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本名隆布鼐·扎西杰布,又名公隆布鼐。西藏拉萨人。藏族。曾任拉藏汗地方政权主管财政的仔本。康熙五十六年(1717),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军侵扰西藏时,受拉藏汗命,赴日喀则
元朝官员。字成之。回回人。仁宗延祐(1314—1320)年间为辽州(今山西昔阳西北)监郡,迁吏部侍郎,后历仕英宗、泰定帝、文宗三朝。至顺三年(1332),任庆元路(今浙江宁波一带)总管。为官清廉俭约,
清代沈阳地区内由旗人占有、耕种的地亩。天命十年(1625),后金汗努尔哈赤迁都沈阳,嗣以尊称天眷盛京,清廷定都北京后以作留都。盛京旗地,分布于兴京、辽阳、开原、熊岳、凤凰城、复州、锦州、岫岩、广宁、义
一译布欢,见“巴郭”(405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阿喀公贝勒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固始汗玄孙噶尔丹达什率众归清。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雍正元年(1723),叙功晋镇国公。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1佐
清末,地方政府在土族地区征收赋税时,将百姓按财产多寡所划分的等级。分为四班或五班,入第一班者最富有,二班次之,末班最穷。反映出社会上贫富不均,阶级分化现象较前突出,并产生了一批新的地主。
羌族古史传说中的部落名,又称戈人。今四川阿坝、甘孜地区藏族称其为藏族一支。岷江上游早期居民,时已进入农业社会,知用牛曳犁耕田。善于治水。人死实行石棺葬,故今羌族中称石棺葬为“戈基朵补”意即“戈人的墓穴
见“土登嘉措”(70页)。
(1461~62—1540或1542)托钵僧。新疆和卓系之祖。一名穆罕默德·达尔维西·毛拉纳·和卓·卡山尼。号阿哈玛特和卓。伊斯兰教苏菲派纳克什班底派第五世教长。原籍撒马尔罕达合比德村人。早年在中亚土
党项羌拓跋部首领。唐代宗时期(762—779)任静边州都督府属下思乐州刺史。唐欲隔绝党项与吐蕃的联系,采郭子仪议,将党项诸部内迁,其部迁于庆州一带,陇山(六盘山)以东,称东山部。唐永泰元年(765)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