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高等审判分厅

高等审判分厅

官署名。清末各省高等审判厅分设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定四级三审制,省城设高等审判厅,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如天津)。设民、刑各一庭,置推事六人(一人为推事长),并典簿、主簿、录事等。管辖案件同高审厅。


官署名。清末始置于各省距省城远的较大商埠,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准直省省城、商埠各级审判厅及检察厅厅数与设官员额,规定高等审判分厅不设厅丞,以推事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推事,其余各员缺与高等审判厅相同,另设翻译官各一人。北洋政府时期,凡各省因地方辽阔或有其他不便情形,亦得于高等审判厅所管辖的地方审判厅内设置高等审判分厅。分厅得设推事若干人,并以一人为监督推事。分厅分设民事、刑事各一庭,审判采用合议制,因案件不同分为三人或五人组成的合议庭。分厅除本厅所设的推事之外,兼得以分厅所在地或邻近的地方审判厅推事兼任。组成三人合议庭的,兼任推事以一人为限,五人合议庭以二人为限。参见“高等审判厅”。

猜你喜欢

  • 路钤

    宋朝路分钤辖简称。

  • 散员

    ①无具体职掌之官。《隋书·李德林传》:“授殿中将军。既是西省散员,非其所好。”②五代后周皇帝近卫亲军班直番号之一,招诸州豪杰为之。北宋初因置,殿前司马军诸班直有散员左右四班,侍卫司马军有散员指挥,军头

  • 抚州司候司

    官署名。金朝地方机构,掌监察吏卒,维护治安。章宗明昌四年(1193)设在西京抚州。置司候、司判领司事,秩正九品、从九品。

  • 汤药局都提点

    官名。辽置,见“汤药局”。

  • 延昌宫

    宫帐名。辽穆宗所建,又称“夺里本斡鲁朵”,契丹语称讨平为“夺里本”,宫帐为“斡鲁朵”。穆宗即位,以求兴宫户及阻卜俘户,中京提辖司、南京制置司,咸、信、韩等州户置。其宫帐在乣雅里山南,陵寝在京南。有遂、

  • 典察右署

    官署名。明朝永乐(1403—1424)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其置废、设官同“典察左署”,见该条。

  • 前校

    官名,西汉置。汉景帝时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工程兵)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每校置令丞各一人,掌帅工徒修建宫室、宗庙、陵园等。成帝三年省去丞。东汉省去前后中三校,只留左右两校,六百石,各有丞一人。见《汉书·百

  • 总尉

    见“翼尉”。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总制八十人,官阶为职同师帅,掌护卫总制。

  • 刀笔

    见“刀笔吏”。

  • 左玉铃卫将军

    官名。即左领军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左领军卫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