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守盛京等处将军
见“盛京将军”。
见“盛京将军”。
官名,即丞相军师祭酒。晋朝陈寿编写三国志时,为避司马师讳,故意省去“师”字。东汉末年曹操、刘备皆置,为丞相府属官,掌参谋军事。《三国志·魏书·袁涣传》:“(袁涣)以病去官,百姓思之。后征为谏议大夫、丞
官名。唐设两京郊社署,其长官称令,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等。见《新唐书·百官三·太常寺·两京郊社署》,参看“郊社署”条。
见“内侍省”。
官名。宋朝转运司置,员二人,职掌与转运使尽同。参见“转运使”。
个人或有关政府机构向皇帝检举、弹劾官吏或贵族的罪状。
官名。金朝置,系文职正五品中之封阶,为四十二阶之第二十二阶。元朝袭之,升为正四品,宣授。明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升授,属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清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封赠,属十八阶之第七阶。另,清初武职中属八旗者正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置,属监察院,掌理审核监督全国政府各机关的会计。设部长、副部长各一人,审计九至十二人,协审十二至十六人,稽查八至十人。下设秘书处和三厅,分司办事。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监察院
满语的蒙语借词,意为“勇敢”、“勇士”。清朝立有战功的武职官员往往赐此称为“勇号”。赐号有两类,一类仅称巴图鲁,另一类于巴图鲁之上再冠以他字美称。清初,赐此称者俱系满、蒙官员,故上冠清字,称“清字勇号
官名。北魏已置,掌御膳之事。北齐门下省尚食局置为长官,二员,五品,总知御膳事。隋朝门下省尚食局沿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尚食奉御,隶殿内省。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复置,二员,隶殿中省,位尚食
官名。清朝健锐营中左、右翼之长官。额设二人,左、右翼各一人,于署翼长内补放,正三品。分掌左、右翼之营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