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天监官散官
散官名。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始置。专授钦天监官。监令,授正仪大夫; 少监,授分朔大夫; 五官司,授司玄大夫; 监丞,授灵台郎; 五官保章正,授平秩郎; 五官灵台正,授司正郎; 五官挈壶正,授挈壶郎。十四年罢。俱改从品级授以文散官。
散官名。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始置。专授钦天监官。监令,授正仪大夫; 少监,授分朔大夫; 五官司,授司玄大夫; 监丞,授灵台郎; 五官保章正,授平秩郎; 五官灵台正,授司正郎; 五官挈壶正,授挈壶郎。十四年罢。俱改从品级授以文散官。
见“保和大夫”。
千户之君,即食邑千户的列侯之别称,也称千户侯。《史记·货殖列传》:“今有无秩禄之奉,爵邑之人,而乐与之比者,命曰‘素封’。封者食租税,税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
禁卫军名,汉置,掌侍卫送从。《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羽林掌送从,次期门,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名曰建章营骑,后更名羽林骑。又取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儿。”
官名。清末法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法部尚书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总理本部事务,并为国务大臣,参加阁议。
“通直散骑侍郎”省称。
官名。北周设置,《资治通鉴》胡三省注:“相府司录,总录一府之事。”于文泰为西魏丞相时,即有相府司录,北周沿置。任北周大丞相府司录者,见《隋书·高颎传》:“高祖得政,引为相府司录,委以心膂。”
官名。①西晋置,为匈奴“五部都尉”之一。西晋武帝太康 (280—289) 中,改匈奴北部帅置,统四千余落,居新兴县。太康末,刘渊曾任之。参见《晋书·北狄传》、《刘元海载记》。②郡国官。较大的郡、国分南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二领人酋长”。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无此职品阶。北魏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稍降,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陈沿置,改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
官名。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五代后周始设,掌理道人词讼等事。宋因设道录院。金朝设于各路,掌领一路之道人。元朝亦设于路,为道录司之长官,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掌理所属道人,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