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金紫光禄大夫

金紫光禄大夫

官名。晋初有光禄大夫,授银章青绶。如加赐金章紫绶,则为金紫光禄大夫,二品,禄赐、班位、冠帻、车服、佩玉、置吏卒羽林及卒,诸所赐给皆与特进同。其以为加官者,唯假章绶、禄赐班位,不别给车服吏卒。梁十四班,陈三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一品下,二十三年改从二品。北齐因之。南朝梁及北周分置左、右。隋初为从二品散官,炀帝改正三品。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正三品文散官,宋初因之。神宗元丰三年(1080)用为新寄禄官,正二品,取代旧寄禄官吏部尚书。哲宗元祐三年(1088)分为左、右两阶,绍圣二年(1095)复合为一阶。金、元沿置,为文散官四十二阶第五阶。金正二品。元正一品,宣授。


官名。指光禄大夫加金印紫绶者。自魏至元皆设此官。唐、宋两朝为文阶官正三品,金为正二品,元为从一品。明、清废。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宋史·职官九·文散官》、《金史·百官一·文官九品》、《元史·百官七·文散官》。

猜你喜欢

  • 刑部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司长官,掌杖、鞭、徒、流、死五刑的判决与执行。下设小刑部下大夫、小刑部上士、小刑部下士以佐其职,领司刺上士、乡法上士、遂法上士、稍法上士、县法上士、

  • 巴牙喇甲喇章京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护军参领”。

  • 锦衣卫指挥使

    官名。为锦衣卫长官。明成祖夺取皇位后,特命纪纲为锦衣卫指挥使,令典亲军,兼管巡察缉捕,为皇帝心腹。见《明史·兵志一》、《续文献通考·兵六·禁卫兵》。官名。明置,为锦衣卫指挥使司的长官,见“锦衣卫”。

  • 吴兵将军

    官名。北魏明元帝泰常七年(422)进攻南朝宋时置,以公孙表为之。以后主要统率江南籍士兵。《魏书·毛修之传》: “神䴥(428—431)中, 以修之领吴兵讨蠕蠕大檀,以功拜吴兵将军,领步兵

  • 市易案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太府寺置,掌市易上、下界之事。哲宗元符二年(1099),改为平准案。

  • 商部律学馆

    清末商部所辖机构。职掌翻译外洋商律各书兼及路矿律、招工律、保险律、报律、各国通商条约,译出后,审慎采择,参以中国律例,编成条款。设总纂、纂修官各二人,以本部司员兼任。派定通晓中外文学者若干员以为翻译,

  • 中垒将军

    官名。三国魏置,晋,十六国后赵、前秦及北魏沿置。三国魏初有营兵,担任宫禁宿卫。齐王曹芳正始六年(245),曹爽毁中垒营,以兵属中领军。后不领营兵,仅作为将军名号。三国魏,晋皆定为四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

  • 实录院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九年(1139)置,掌修实录。设提举一人,以宰相兼任; 修撰同修撰、检讨无定员,检讨以秘书省官或他官兼任。官署名。宋置,掌修实录。详见“国史院”。

  • 司仆寺

    官署名。即太仆寺,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仆寺。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太仆寺为司仆寺,以司仆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参见“太

  • 临安行省

    见“江浙等处行中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