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郡都尉

郡都尉

官名,汉置,原名郡尉,景帝中二年更名郡都尉,俸比二千石,佐郡太守典武职甲卒,掌治安,防盗贼。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郡尉》,《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


官名。战国时,秦及三晋诸县均有尉,郡当亦有尉。秦统一后沿置,故《汉书·百官公卿表》谓:“郡尉,秦官。”汉初郡亦置尉,佐郡守典武事。景帝中二年(公元前148年)更名郡尉为郡都尉,秩比二千石,后增三辅及大郡都尉之秩均为二千石,故都尉与太守的地位约略相等。太守总治军民,都尉助太守分管军事, 故太守称为郡将, 都尉称为副将。朝廷诏书不能直接下达都尉,而由太守转下;太守下郡内诸武职的文书,由都尉承转;甲郡致乙郡都尉的文书,由乙郡太守转下;都尉上太守的文书称“敢言之”,而太守下都尉的文书则称“敢告”。都尉有单独的治所,不与太守同城,太守治所一般在首县,都尉治所则不在首县,故《汉书·地理志》夹注中多标明某县为某都尉治所。都尉的官署和太守一样也称为府, 有自己一套佐属:佐官有丞一人,秩六百石,由朝廷任命,与太守丞之秩相同;自辟的属吏亦有祭酒、掾、史、属、书佐诸阶,如太守府之制。祭酒、掾、史并见《后汉书·任延传》。敦煌玉门都尉有掾、属及书佐。其属吏分职之可考见者,有主簿、功曹、议曹、门下掾。桓帝时京兆虎牙都尉有主簿,见《三国志·魏书·阎温传》注引《魏略》。任延为会稽都尉,有功曹,又署吴人龙邱长为议曹祭酒,见《后汉书·任延传》。河南都尉有门下掾,见《后汉书·公孙述传》。以上为府内之职,内郡及边郡诸都尉均置之。至于都尉所属的武职,内郡有司马、千人;边郡分部置都尉,有候、千人、司马,东汉时边郡所属武职尤多。郡都尉的职务既是分管军务,故郡内一切军事行动,均由都尉负具体责任。如每年都试,即由郡都尉具体部署,郡境内的治安工作,也是由都尉具体负责。盗贼和豪强往往相互勾结,故都尉既治盗贼,又制豪强;且和太守一样以时行县,以巡禁盗贼。都尉在名义上号为佐太守典兵事,但事实上因其直接统率军队,实际上握有一郡的兵权,常与太守才气相凌,争衡不睦。有时为了军事上的需要,朝廷在某些郡仅置都尉,兼行太守之事,以利于军事的推进。王莽执政时期,翟义以都试举兵,光武帝刘秀亦欲以都试起事,其事都与都尉有关。刘秀即位以后,于建武六年(公元30年)罢内郡都尉,并其职于太守,罢省都试之役。名义上虽说与民休息,可能亦寓有统一行政、增加效率之意,且可杜绝因都试而行叛乱之弊。又自西汉武帝以后,边疆新设诸郡以郡境辽阔,往往分部置都尉。东汉时边郡因军事需要,仍置部都尉以佐太守分部领兵。其后内郡有剧盗时亦往往临时置都尉,事讫即罢。三国及西晋承汉制,郡亦有置都尉的,且有东西南北部之分。汉末及三国,都尉已领民比郡,名为某郡某部都尉,实与某郡在行政上已毫无关系。其后诸部都尉多改称为郡,如蜀郡北部都尉,蜀改为汶山郡;会稽东部都尉,孙亮改为临海郡。至东晋南朝时,郡都尉之见于史传者,仅有武陵郡的沅头都尉,见于《南齐书·五行志》及《陈书·世祖纪》, 于陈文帝天嘉元年(公元560年)废。此后即无郡都尉之名。

猜你喜欢

  • 翊二府中郎将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翊卫二府长官,置一员,正四品下,总其府事,掌领本府校尉、旅帅、翊卫之属宿卫。

  • 典北彩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八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彩”。

  • 编管

    官制用语。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罚。被贬谪官员送指定地区予以管制,称编管。此种处罚重于安置,而稍次于勒停。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凡官员得罪,削除名籍,其情罪轻者处以“送某州居住”;情罪稍重者称为“安置”

  • 王国防阁

    官名。北齐于王国置防阁四人,掌护卫之事。

  • 廪给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隶通政院,掌诸王、诸蕃国、各行省使客饮食供张。置提领、司令、司丞各一员。

  • 东部大人

    官名。原为少数民族部落首领的称号,北魏建国初,沿用此名。明元帝泰常二年(417),与天部、地部、西部、南部、北部大人合称为六部大人,共同处理国家日常政务,皆由诸公担任,其下有三属官。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

  • 奋勇校尉

    散阶称号。清朝置,初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七品之封赠。乾隆二十年(1755),改奋武郎。五十一年,与八旗正七品统一定为武信骑尉。

  • 刺奸将军

    官名。东汉置。东汉初光武帝置,以掌军中法制,督奸猾。祭遵自军市令迁此职。魏、晋时公府设刺奸掾、刺奸都督等职。杂号将军名,东汉置,掌军法,督奸猾。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祭遵传》:“舍中儿犯法,遵格杀

  • 缮本笔帖式

    官名。清朝笔帖式之一种。以负责缮写本章,故名。如吏部、刑部、工部所属司务厅设有,十余人至数十人不等。详见“笔帖式”。官名。清代六部于笔帖式之外,另有缮本笔帖式若干人,专司章奏的缮写。参见“笔帖式”。

  • 云南科

    官署名。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