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宫三司副使
见“行宫三司使”。
见“行宫三司使”。
泛指掌山林水泽之官。《周礼·地官》有山虞、泽虞、林衡、川衡。《汉书·食货志上》:“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注:“工商衡虞虽不垦殖,亦取其税者,工有技巧之作,商有行贩之利,衡虞取山泽之材产也。”
官名。唐肃宗至德、乾元(758—760) 中置于诸道,大者领十州,小者领三、五州,掌本地区防务,又称团练守捉使。代宗时诸州刺史皆兼本州团练使,旋废。唐后期诸州刺史不兼防御使者多带此衔,诸道不设节度使者
见“鸿胪寺左寺丞”。
宋朝军职升迁程序之一。即由皇帝亲临殿庭阅试将校武艺,依高下定升迁。通常三年举行一次。
官名。宋初置,为诸司使之一。后改衣库使。
官名。五代后梁置,掌洛阳苑囿园池之事。宋初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威胜军。设详稳等职。
“中书省”别称。原指禁苑中的池沼,魏晋南北朝设中书省于禁苑,掌管机要,故有此称。也可指中书省的主要官员。《晋书·荀勖传》:“(勖自中书监守尚书令)人有贺之者,勖曰: ‘夺我凤凰池,诸君贺我邪!’”亦简
铨选制度。清朝吏部任用官员之方法。指列于月选班秩者,尽先授官之例。凡京察列于一等之官员,京官七分之一,笔帖式八分之一,皆得尽先授职。
官名。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置,为太医局副长官,选差知医事者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