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翎侍卫
官名。清朝侍卫之一种,位三等侍卫之后。武职五品或六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顺治元年(1644)定制: 每旗三十人,共九十人。雍正五年(1727)始定,武进士三甲者得选授十人充任。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雍正三年,始选其中材力魁健者置为四等侍卫。详“侍卫”。
武官名。清制。侍卫处所属有蓝翎侍卫,领于领侍卫内大臣,秩五、六品,员额九十人,地位在一、二三等侍卫之下。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规定:武进士三甲得选为蓝翎侍卫。
官名。清朝侍卫之一种,位三等侍卫之后。武职五品或六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顺治元年(1644)定制: 每旗三十人,共九十人。雍正五年(1727)始定,武进士三甲者得选授十人充任。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雍正三年,始选其中材力魁健者置为四等侍卫。详“侍卫”。
武官名。清制。侍卫处所属有蓝翎侍卫,领于领侍卫内大臣,秩五、六品,员额九十人,地位在一、二三等侍卫之下。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规定:武进士三甲得选为蓝翎侍卫。
官名。秦置,属卫尉,为旅贲令副贰。入汉因之,景帝切更属中大夫令,后元年(前143)复属卫尉。东汉省。官名,西汉置,为旅贲令之副,佐旅贲令掌旅贲卫士。参看“旅贲令”条。
建康正、建康监、建康平的合称。南朝梁武帝初于京畿建康县置狱司比廷尉,设三官掌其事,职掌与廷尉三官略同。《隋书·百官上》: “建康旧置狱丞一人。天监元年 (502) ,诏依廷尉之官,置正、平、监,革选士
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见“内阁修书各馆”。
见“殿中虎贲”。
官名。清末法部编置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署名。明朝商业税务机构。设于北京白河,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官制用语。即兼官者之本职官秩品级。《后汉书·刘焉传》: “出焉为监军使者,领益州牧,太仆黄琬为豫州牧,宗正刘虞为幽州牧,皆以本秩居职,州任之重,自此而始。”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掌管种栗等事。官署名。辽置,典南京栗园。属南面京官。
官名。明太祖洪武(1368—1398)时磨勘司置,一人。详见“磨勘司左司丞”。
旧史所称奉法循理之吏。《史记》作有《循吏列传》,《汉书》《后汉书》亦有《循吏传》。后代史书或沿之。西汉著名循吏有文翁、黄霸、龚遂、朱邑、召信臣等; 东汉有杜诗、卫飒、任延、王景等。循吏一般能注意发展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