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教育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教育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教育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蒙藏地方教育的调查事项;二、蒙藏地方各种教育事业的兴办事项;三、蒙藏教育师资的培养事项;四、蒙藏子弟入学的奖励事项;五、蒙藏教育经费的计划事项;六、其他蒙藏教育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蒙藏教育与隶属行政院的蒙藏委员会的关系甚密,故在教育部中另又设置边疆教育委员会,由教育部及蒙藏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以取得联络。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教育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教育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蒙藏地方教育的调查事项;二、蒙藏地方各种教育事业的兴办事项;三、蒙藏教育师资的培养事项;四、蒙藏子弟入学的奖励事项;五、蒙藏教育经费的计划事项;六、其他蒙藏教育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蒙藏教育与隶属行政院的蒙藏委员会的关系甚密,故在教育部中另又设置边疆教育委员会,由教育部及蒙藏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以取得联络。
官名。唐为司天台的副长官;金为司天台所设的官,其地位在司天台提点、司天台监之下,详见“司天台”。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县士中士三十二人,各掌野外其县的民数及狱讼。北周依《周礼》之制,以距王城三百里以外至四百里的区域内为县,置县法上士,正三命; 县法中士,正二命。掌同《周礼》,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官署名。亦称谋曹,主参议。汉朝郡县州府置。三国魏公府列曹亦置。晋朝州郡沿置。南朝宋、齐、梁、陈州皆置,以从事史(从事) 主之,郡亦或置,以掾主之。又,南朝宋、梁尚书亦置。官署名,也称谋曹,汉置,掌参议
即“和林等处行中书省”。
官署名。金朝置。设在府镇之地。掌地方军事、维护治安。设都指挥使一员,秩正七品。下设军典、公使等吏员。辖有军兵。官署名。金于诸总管府、节镇置都军司,掌军率差役、巡捕盗贼,总判军事,并与录事同管城隍。主官
官署名。隋朝置,与右领军府同掌十二军帐籍、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唯有长史、司马、掾属、录事及功、仓、户、骑、兵曹参军,法、铠二曹行参军等员。又置明法,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又统开府府(骠骑府)、仪
即享受与太师、太傅、太保相等的礼仪待遇。北魏前废帝普泰元年(531)特置,居上公下、三公上,以授尔朱世隆。孝武帝太昌元年(532)又授清河王元亶。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晋书·苻登载记附索泮传》: “(索菱) 仕张天锡为执法中郎。”职掌不详。
官名。即太子宫门将。
① 官署名。唐朝京都园苑监之一,掌苑内宫馆、园池,与种莳、蕃养六畜之事,置监、副监各一员,丞二员; 高宗显庆二年(657)改名东都苑南面监。②官名。唐朝京都园苑明德宫长官,置一员,从六品下。高宗显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