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
官名。见“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
官名。见“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
西魏北周时考课太守、县令的法规。西魏大统十年(公元544年)度支尚书苏绰奉命制定考课太守、县令法六条,北周时沿用,其内容据《周朝律考·后周律考》的记载为:修身心、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
官名。南诏官,主户籍,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充。
指魏、晋、南朝所置各种名号护军,如“振威护军”,“安远护军”、“镇蛮护军”、“抚夷护军”等。统兵,职掌同将军,而位低于同号将军。
官名。北齐置,掌左牝局,从九品。
官名。唐肃宗乾元元年(758) 置,亦称都团练守捉使,大者领州十余,小者二三州,以保境、安民、惩奸为务。德宗时,行营亦置。
官署名。(1) 北洋政府设置,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七月由原陆军部改设,属军事部。署长由军事次长一人兼任,署内分设事务厅及军衡、军务、军械、军学、军需、军法、军医七司,事务厅不设厅长,分科办事;
奉宸苑所属机构。清置,掌供应宫廷食用之米,并征收三山(万寿山、玉泉山及香山)附近水田、旱地之赋,以为修缮苑囿之用。主官有值年员外郎一人,下设库掌一人,笔帖式三人。
官名。西晋置。为大鸿胪所属邺城玄武苑长官。
官署名。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行政院组织法》,将地政署扩大为地政部,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编制,复又裁撤。
官名统称。即盐铁副使、度支副使、户部副使。宋太宗雍熙 (984—987) 中始置,以员外郎以上官充任,分领三部之事。后或省或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盐铁副使、度支副使与户部副使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