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木厂监督
官名。清朝工部皇木厂之主官。掌厂事。顺治(1644—1661)初设,满、汉各一人,由本部堂官委派司员充任,一年一更代。于通州、张家湾各设木厂一。各省委派官员解运木材至厂,赴工部报递批文,工部派人会同木厂监督验收,交运木仓存储。
官名。清代设此官,属工部,管理张家湾水次所运到之木材,任期二年。《清史稿·职官一·工部》:“其皇木厂,琉璃窑,木仓、军需局、官车处、惜薪厂,冰窖、綵紬库,满汉监督俱各一人。”
官名。清朝工部皇木厂之主官。掌厂事。顺治(1644—1661)初设,满、汉各一人,由本部堂官委派司员充任,一年一更代。于通州、张家湾各设木厂一。各省委派官员解运木材至厂,赴工部报递批文,工部派人会同木厂监督验收,交运木仓存储。
官名。清代设此官,属工部,管理张家湾水次所运到之木材,任期二年。《清史稿·职官一·工部》:“其皇木厂,琉璃窑,木仓、军需局、官车处、惜薪厂,冰窖、綵紬库,满汉监督俱各一人。”
官名。① 相传殷朝为辅政大臣之一。《礼记·曲礼下》:“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郑玄注: “此亦殷时制也。”西周为三公之一。亦作“司土”。《盠方彝铭》:“用司六师王行,叁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三月十一日公布的《公务员任用法》的规定,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可任用为荐任公务员:一、经过高等考试及格或与高等考试相当的特种考试及格者; 二、现任或曾任荐任职
郡马别称。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供宫闱脂粉。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总制。
辽官名。太常寺官员。掌文书簿册之类。
周朝行政区划名称。王城之外百里以内,分为六乡,每乡设一大夫管理政务。《周礼·地官·小司徒》:“乃颁比法于六乡之大夫。”
唐古特官。第巴本为藏语“酋长”,后转为官名。清分设于前后藏,秩五品,属唐古特文官。员额前后藏各二人,在前藏者管理布达拉一带民众,在后藏者管理噶孜一带民众。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九班,拟忠武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忠武将军等号。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掌太子饮膳,隶储政院,设于文宗天历二年(1329)。置卿四员,少卿、丞各二员。官署名。元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置,属储政院。秩正三品,掌皇太子饮膳之事。设卿、少卿、主事、
官名。清朝工部龙江关之主官。掌关政。顺治二年(1645)设,一人。始派工部司员充任,继改由各部院衙门司员中拣派,带原品任职。康熙十年(1671)、二十八年两度兼管两新户关。六十一年由江宁织造兼充。光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