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派往新疆、外蒙古、青海、西藏地区的驻扎大臣,综理边疆事务,权任甚重。除西藏、青海大臣外,新疆、外蒙古办事大臣辅佐驻防将军或都统,办理军务,并兼理粮饷以及通商会盟等事务,由特旨简派。清朝在西部
官名,汉置为大司马属官,掌选署功劳等。《后汉书·王霸传》:“及光武为大司马,以霸为功曹令史,从度河北。”
官名。南诏官,主工作,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等兼充。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十二月十二日公布的《各省陆军测量局编制大纲》规定, 隶属于参谋本部第六局,兼隶本省都督,其职务是进行全省陆地测量,印制兵要地图,掌办地面量丈事务。设
中国奴隶社会的政权组织形式。夏代以不平等的部落联盟的方式来组织政权,夏王是从属部落的共主,从属部落对夏王有服属与贡纳的义务。其详情已不可考。商代分封诸侯,有侯、伯、子、田、男等称号,受封者或为子弟、功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国历编纂处主官,见“国史编纂处”。
官署名。南宋孝宗时有御前弓马所,后罢。宁宗开禧二年(1206),复置,以御前弓马子弟所为名。设提举官一员,干办官二员,并兼押教官。招募见在军、离军兵官及品之官家或良家子弟,不限有无官资或武举有学籍生员
官名。① 南宋置,为各屯驻大军之统兵官。一般各军设二人,位都统制、统制之下,以为偏裨。② 郑成功设。其军队分为五军,下辖陆军七十二镇、水师二十镇。每镇有官兵一千二百人,各设提督、统领,掌一镇之军务。凡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寝局,员二人。从七品,唐朝改正七品,为司苑之佐。协掌园囿种植花果之事。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尽归其职于宦
见“皇城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