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钱令史
唐高祖、太宗时置公廨本钱,为诸司办公费用,以诸司令史主之,号捉钱令史; 每司九人,补于吏部,岁满授官。一度废置。高宗以后改以典史主公廨本钱。
唐高祖、太宗时置公廨本钱,为诸司办公费用,以诸司令史主之,号捉钱令史; 每司九人,补于吏部,岁满授官。一度废置。高宗以后改以典史主公廨本钱。
官名。北齐太常寺所属有太庙署,置令及丞。掌郊庙社稷等事,并领郊祀、崇虚二局丞。隋唐金元太常寺均置太庙署,以太庙令为长官,惟宋不置太庙署,以太庙令属宗正寺,以入内内侍充任,掌宗庙荐新、七祀及功臣从享之礼
媒氏的别称。周朝有媒氏一官,掌男女婚嫁等事。《周礼·地官·媒氏》:“媒氏掌万民之判。”注“判,半也。得耦为合,主合其半,成夫妇也。”后代也称媒人为掌判。
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任用法草案》规定,荐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一、文官高等考试及格者;二、曾任荐任文官满一年以上,但教官、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
官名。清朝前锋营中随前锋统领办事之属官。雍正三年(1725)设。共四员,左、右翼各二人。由统领于本翼前锋校内酌委。掌章奏文移。
官名。秦汉置有太子庶子。西晋始分左、右。武帝咸宁四年(278)以朱冲任此职,定为太子东宫官属。掌侍从赞相,驳正启奏。隋为太子门下坊长官,员二人,正四品上。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门下坊为太子左春坊,
学官名。①国子学教官,即“国子博士”。②明、清国子监置,掌博士厅事,分经讲授儒学,考校程文,偕助教、学正、学录掌六堂学生之训诲,清朝还经理南学事宜。明洪武十五年 (1382) 改学为监,置三员,从八品
官名。辽、金、元宣徽院佐官。辽诸宣徽院皆设,低于宣徽副使。金在左、右宣徽使之下,秩正四品。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二员,元成宗大德二年(1298)增二员。后定制二员,正二品,为本院副长官,仅低于
见“江浙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畿伯中大夫”。
官名,汉置,为军中队的长官,掌帅本队士兵作战。《汉书·爰盎传》:“君乃为材官蹶张,迁为队帅,积功至淮阳守。”注:“如淳曰:队帅,军中小官。”《史记·爰盎传》中也有这段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