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三巴校尉
官名。亦称三巴校尉。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470)置(一说泰始五年置),任张悦为之,加持节、辅师将军,领巴郡太守,以巴东、巴西、梓潼、建平五郡隶之。银印青绶,武冠,绛朝服。南齐高帝建元二年(480)罢,置巴州,以三巴校尉明慧昭任巴州刺史。见《太平御览》卷二四二《三巴校尉》条引《齐职仪》。
官名。南齐置,建元二年(公元480年)改为刺史。
官名。亦称三巴校尉。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470)置(一说泰始五年置),任张悦为之,加持节、辅师将军,领巴郡太守,以巴东、巴西、梓潼、建平五郡隶之。银印青绶,武冠,绛朝服。南齐高帝建元二年(480)罢,置巴州,以三巴校尉明慧昭任巴州刺史。见《太平御览》卷二四二《三巴校尉》条引《齐职仪》。
官名。南齐置,建元二年(公元480年)改为刺史。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置,为从四品贴职。参见“贴职”。官名,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年)置,位次于学士、直学士,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敷文阁学士”条。
官名,三国魏置,掌考察州郡人才品德,分为九等,作为选官的依据。其后,两晋南北朝沿置。隋朝讳“中”字,改称“郡正”,唐废。见《隋书·百官志中》、《通典·职官十四·总论州佐》。官名或吏名。三国魏初司空陈群
官名,汉置,掌收工税等。详“工官”、“工官令”条。
官名。见“王国陵长”。
官名,金朝置。从五品,掌给宫中诸色工作。其下有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收支库都监、同监。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置,为祗应司的主官,见“祗应司”。
官署名。清末各省司法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司改设。掌全省司法行政并监督各级审判厅、检察厅及监狱。置提法使一人。下设总务、刑民、典狱三科,各
官名。春秋晋置。下军将的副手,下卿爵。时晋置上、中、下三军,皆设将、佐。
官库名。南宋各屯驻大军皆置,如鄂州大军库、江陵府大军库,掌储钱为备边之费。
隋十二卫、唐十六卫及东宫诸率府录事参军事及仓、兵、骑、胄等曹参军事通称,并为美职。
官名。秦置,属少府。入汉因之,为符节令副贰。东汉省。官名,秦置汉因之,为符节令之副,佐令掌符节事。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参看“符节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