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定为五人。掌审查院内审计事项。
指法庭或法院。古代大司寇听讼于棘树之下。《礼记·王制》:“成狱辞,史以狱成告于正,正听之;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因此,后来称法庭、法院为棘林。
官名。即仓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仓部郎中。官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仓部郎中为司储郎中,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复旧。
官名 南朝梁所置文学侍从之臣。《陈书·文学·岑之敬传》: “寻为寿光学士、司义郎。”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机构之一。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七月十八日公布的《法制局官制》规定,掌下列事项:一、拟订法律、命令案;二、对法律、命令提出制定、废止或改正的意见;三、审定各部拟订的法律、
官署名。魏晋尚书有比部曹,《隋书·百官志》记其职掌为“掌诏书律令勾检(稽核)等事。”至隋为刑部四司之一。隋初比部司的主官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比部郎中一人,从五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 (637) 置为正六品上武散官。北宋初沿置,为正六品上武散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罢。官名。唐置,正六品上,为武散官。见《新唐书·百官一·兵部》。
官名。清末新设陆军部、海军部等所属各司之长官。主管各司事。官名。民国以来,中央行政各部,皆分司办公,一司的长官称司长。
官名,汉置。东汉常山国元氏县置祠祀掾史,掌祠祀诸事,掾为正,史为副。见《隶释·三·无极山碑》。也有人认为祠祀掾为郡佐吏。
金朝官署名。亦称都麴酒使司,掌酿酒业的课税。设使、副使主司事,秩从六品、正七品。下设都监二员,正八品; 司吏四人,公使十人。凡京都及真定设都麴酒使司,它处置酒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