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京官和选人是差别较大的两个官员阶层,京官的升迁用磨勘法,而各级选人升迁阶官, 只称循资, 不称磨勘。各级选人考满,须有京官举主五人,其中必须有本路转运使、转运副使或提刑使方可磨勘改换京官。升入京朝
指皇帝诏书。汉朝一般简牍长度为一尺(约合今23公分),唯书写诏书的木简长一尺一寸。故皇帝下达的诏书也称尺一。
官名。①一县之长。春秋时楚国置,省称“尹”。《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此子为穿封戌,方城外之县尹也。”又,《哀公十七年》: “王卜之,武城尹吉,使帅师取陈麦。”《宋朝会要》: “周衰,六国置县邑;
官名。清入关前六部、都察院、理藩院等衙门之长官。顺治元年(1644)改用汉官名,六部及理藩院之承政改称“尚书”,都察院之承政改称“左都御史”。又,天聪十年(1636),改文馆为内三院,其长官初亦为承政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行政院直属机关。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国防最高委员会组织地方自治讨论会,拟定《县各级组织纲要》,为起草此一《纲要》的补充法规,遂于行政院内设县政计划委员会,负起草之责
官名。“大舟”即“太舟”。详见“太舟”条。
官名。见“右中郎将”。
官署名。明朝掌观察天象、推衍回历的机构。洪武三年 (1370) 改回回司天监置,设监令一人,正四品,少监二人,正五品,监丞二人,正六品。十四年,去少监不设,改监丞,只设一人,降本监秩正五品。三十一年罢
官名。全称“总管伊犁等处将军”。清朝新疆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乾隆二十七年(1762)设,驻伊犁。总掌驻防八旗、绿营及地方各民族事务,综制文武,兼辖军民,天山南北两路皆听节制。其衙门设司官五人,笔帖式四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办理府内总务,职官设置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