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奥鲁提领所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掌理辖区人匠诉讼,受詹事院札。置提领一员。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掌理辖区人匠诉讼,受詹事院札。置提领一员。
官名。西晋子国、男国置,掌同典书令。南朝宋同,梁仅置于男国。参见“典书令”。
学校名。清理藩院所属学校之一。掌教授蒙文之事。以总裁三人为主官,设教习三人,学生二十四人。其经费及供给等项由咸安宫官学代办,每冠“咸安宫”三字。官学名。清置,由理藩院堂官兼管。掌教习蒙文,培养蒙文翻译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正五品武阶官。位在正侍大夫下、履正大夫上。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英宗至治二年 (1322) 二月,由钦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分立。置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下辖十行军千户所,一守城千户所,一屯田千户所。置营于清州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由承政厅改设。详见“陆军部承政司”。
1、军中小吏。汉朝制度,兵士五人一户灶,置一伯,又称火伯,为一灶之主。2、五百的别称。《后汉书·宦者列传》:“节弟破石为越骑校尉,越骑营五百妻有美色,破石从求之,五百不敢违,妻执意不肯行,遂自杀。”注
官署名。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五月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农林部,管理全国农村经济。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名。唐朝司农寺温泉汤监次官,置二员,从八品上。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
官名。明、清礼部主客清吏司次官,简称“主客司员外郎”。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主客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与司郎中共掌司事。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汉一人。七年,增满洲一员。后改设二人,宗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四科:第一科所掌为:一、土地收用法等之具案及颁布事项;二、国有、公有、私有土地之清查事项;三、变更行政区划及统计土地面积事项。第二科所掌为:一、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