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外城巡警总厅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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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局

    官署名。民国二十五年置,掌征收货物税及印花税。属财政部税务署,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 宣节副尉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 置,为正八品下武散官。宋初沿置,正八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唯蕃官蕃兵仍授,余者皆罢。官名,唐代武散官正八品下授宣节副尉。见《新唐书·百官一·兵部》。

  • 南窑场大使

    官名。元置,为南窑场的主官。见“大都四窑场提领”。

  • 司鞍长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掌服驾。乾隆二十三年 (1758) 设。正六品。四十五年额定三人。所辖有司鞍、司辔等多人。

  • 提举京城所

    官署名。金南京置,掌本京城壁及缮修等事,不常置。其官为提单、同提举。见《金吏·百官三》。

  • 河北东西大名等路提刑司

    官署名。金朝地方九提刑司之一。掌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六月,置于河北河间府。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等官。

  • 学院

    清朝学政之别称。

  • 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秩正三品。世祖至元二十八年 (1291),由提刑按察司改名,简称监司、宪司。定制设二十二道,分属于中台、南台、西台管辖。成宗大德九年 (1305) 五月,改为详刑观察司。十月

  • 军饷司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核全国海陆各军、长江水师、在京各旗、驻防旗兵、各省绿营、官设警兵饷项并各省报解协饷各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主事三人。官署名。清末置,属

  • 司膳卿

    官名。即光禄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光禄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