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
①帝王当政叫在位。②居官任职。《尚书·虞书 ·大禹谟》“小人在位”。
①帝王当政叫在位。②居官任职。《尚书·虞书 ·大禹谟》“小人在位”。
金代以六事考课县令,即“辟举县令法”,见该条。
官名。吐蕃官,亦称曩论充,置一人,与大相、副相、都护、内大相、内副相、整事大相、副整事、小整事共任国事。
官、百官。《晋书·王戎传》:“虽立总鼎司,而委事僚寀。僚寀也写作寮寀。
汉朝选拔官吏的四项科目。《后汉书·百官一·太尉·掾史属》注“应劭《汉官仪》曰:世祖诏:方今选举,贤倿朱紫错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
武官名。西汉设置,为护军都尉的属官, 王贺曾为之, 见《汉书·艺文志》。
官名。元置,为典瑞院的佐官,秩正四品,员额二人。
吏名。元朝置,各县衙及录事 司皆设一人,为诉讼人写状词。成宗大德五年(1301)规定从籍记司吏中选取,任期一年,轮流担任。元代官府中替诉讼人书写状词的人员。设于县衙与录事司,员额各一人。其初由官员的梯
枢密直学士简称。
汉朝诸侯王因罪削夺国邑。有削部分或全部,视罪行而定。《汉书·刘濞传》: “赵王有罪,削其常山郡。胶西王以卖爵事有奸,削其六县。”
古丧礼规定,因父母死亡,服丧三年,期满除服,称服阕。清朝之官员为父母,或祖父母居丧,丁忧二十七个月,服满释服起复原官,也称服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