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馆清文总校
官名。清国史馆置,员额一人,掌总校满文之事。
官名。清国史馆置,员额一人,掌总校满文之事。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置钱法司,北洋政府改为泉币司,属财政部。按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其职掌为:一、整理币制;二、调查货币;三、货币计算;四、金属货币和生金银的输出、输入;五、监督造币
散阶称号。清朝武职从四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封宣武将军,乾隆二十年(1755)改宣武大夫: 属八旗者从四品封中宪大夫。三十二年,统一为宣武大夫。五十一年,改此称,遂为定制。官名。清代武阶官
官名。即太子左内副率。
官名。战国时已有宦者令,秦汉沿置,掌管宦者,属少府,有丞,宦者是宫内、特别是后宫服杂役之人,人数众多,故汉代宦者令有丞七人。宦者令办公之署称宦者署,也常为官员等待皇帝诏命之处。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置,掌广东海北食盐生产、税课、行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场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所产盐行销广东西部及广西全境
官署名。即鸿胪寺典客署,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唐朝复名典客署。参见“典客署”。官署名。见“典客署令丞”。
春秋时期本国称别国诸侯的配偶。《公羊传·庄公四年》: “齐侯葬纪伯姬。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 隐之也。”
吏名。金朝始置,掌诸仓、草场之钱粮帐目。岁收一万石以上之仓设二人,草场设二人。元朝沿置,凡与钱粮有关之仓、库、务中均设有,员额不等,任满后可转为司吏或典吏。明朝负责税务之衙署亦设有。清朝为地方吏员之一
参见“刀剑备身五职”。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殿内省尚乘局置为长官,二员,正五品。唐朝殿中省尚乘局沿置,二员,从五品上,掌左右六闲御马; 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奉驾大夫,咸亨元年(670) 复旧。玄宗开元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