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街司
见“金吾街仗司”。
见“金吾街仗司”。
官名。殷朝始置。西周沿置。掌邑的行政长官。《殷虚文字外编》第三四片: “癸酉卜,王贞,自今癸酉至于乙酉,邑人其见方印不其见方执,一月。”官名。西周时置,为乡遂组织中乡的长官,见《师䢅鼎》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齐鸿胪寺统典寺署,有僧祗部丞。北周于春官府礼部下大夫之下置司寂上士,正三命;司寂中士,正二命。掌法门之政。
官署名。民国初期设此官署,直属国务院。负责拟定法律命令,审定各部院的法律命令案,拟定国家体制案,调查编译各国法制,保管法律命令的正本等。
军事幕职名。宋置,见“参谋官”。
官名。见“都城所”。
官名。掌闾门开闭的小吏。《墨子·公输》:“子墨子归,过宋,天雨,庇其闾中,守闾者不内也。”孙诒让注: “《管子·立传》云: 置闾有司以时开闭。《周礼·乡大夫》云:国有大故,则令民各守其闾,以待政令。时
官名。清朝国子监所属南学之主管官。雍正九年(1731)设,一人,由国子监六堂助教、学正、学录内选充。管理学内事务。官名。清朝国子监南学之主官。掌南学事。雍正九年(1731)设一人,由六堂助教、学正、学
外交官在所驻国的办事机关。大使所驻者,称大使馆;公使所驻者称公使馆,代办所驻者称代办使馆或代办处;均由本国外交部管辖。国际法规定,使馆视为本国领土,不受驻在国统治,并享有不可侵犯、免税等特权。我国于清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隶司长官,掌罪、戎、蛮、夷、狄五隶及徒者,捕盗贼囚执之事。下设小司隶上士以佐其职,领掌罪隶中士、掌夷隶中士、掌蛮隶中士、掌戎隶中士、掌狄隶中士、掌徒中
宦官名。明朝内府钟鼓司置,无定员,掌出朝钟鼓及各种杂戏。此外,某些大宦官的私臣中也有司房一职。即刑房,州县衙门负责记录口供、管理案卷的机构。《元曲选·望江亭四》:“司房里责口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