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使朝鲜国大臣
官名。清朝光绪二十四年(1898)设。正三品。三十二年裁。改设驻汉城总领事。三十三年,设元山领事。宣统三年(1911)设新义州领事。
官名。清朝光绪二十四年(1898)设。正三品。三十二年裁。改设驻汉城总领事。三十三年,设元山领事。宣统三年(1911)设新义州领事。
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即“年劳补官法”,见该条。
官名。唐朝置为太子内官,三员,从八品,掌东宫园苑种植蔬果,隶司馔。女官名。唐代太子内官中有此官,从八品,掌种植蔬菜果木。见《新唐书·百官二·太子内官》。
吏名,汉置,为游徼的简称,掌巡逻求盗。《史记·平准书》:“新秦中或千里无亭徼。”注:“《集解》如淳曰:徼,亦卒求盗之属也。”参看“游徼”条。
同一官署做官的人。《左传·文公七年》:“同官为寮。吾尝同寮,敢不尽心乎? ”
满语官名。汉译有二: ①副总管,为总管(“乌赫哩达”)之副职。②苑副,为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圆明园、长春园、畅春园、清漪园等处之管理官员,苑丞之副职,品秩从七品至未入流不等。
官员之任务、公事。《论语·八佾》: “官事不摄。”《孟子·告子》: “官事无摄。”
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普通市市长的佐助人员。参见“市自治制”。
即“三司推勘公事”。见“三司推勘院”。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发射飞炮 (石炮) 之事。官署名,辽置,掌飞炮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二》。
官名。战国楚置。见《鄂君启节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