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通十三仓场监督
官名。清朝京、通十三仓之主官,隶属于总督仓场侍郎。顺治元年(1644)置。凡京仓十一: 禄米仓、南新仓、旧太仓、北新仓、富新仓、兴平仓、太平仓、储济仓、本裕仓、丰益仓、海运仓。通仓二: 中仓、西仓。分设满、汉监督各一人,京仓由户部于各衙门保送记名人员内按次补用,通仓由仓场侍郎于京仓监督内调补,皆三年一更代。下设看仓旗员、经制吏、攒典、铺军、花户、皂隶等员役佐理仓务。光绪二十八年 (1902)裁储济、本裕及二通仓。三十二年,改隶度支部。
官名。清朝京、通十三仓之主官,隶属于总督仓场侍郎。顺治元年(1644)置。凡京仓十一: 禄米仓、南新仓、旧太仓、北新仓、富新仓、兴平仓、太平仓、储济仓、本裕仓、丰益仓、海运仓。通仓二: 中仓、西仓。分设满、汉监督各一人,京仓由户部于各衙门保送记名人员内按次补用,通仓由仓场侍郎于京仓监督内调补,皆三年一更代。下设看仓旗员、经制吏、攒典、铺军、花户、皂隶等员役佐理仓务。光绪二十八年 (1902)裁储济、本裕及二通仓。三十二年,改隶度支部。
官名,掌侍侯,使理家事。原先有家丞、庶子、行人、洗马、门大夫五官,中兴以后省行人、洗马、门大夫。食邑千户以上的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的只置庶子,不置家丞。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元置,见“尚供总管府”。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分掌内庭祭祀祝祷、供香之事。顺治元年(1644)定设十三人,内司碓长六人,以府属佐领、管领下妇人充任。月有银、米之赏。初隶钟鼓司,十二年改隶礼仪监,十七年改隶礼仪院。
宦官名。北齐置,为长秋寺晋阳宫署长官,从九品上。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改丽正殿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简称集贤院,掌修书之事,置学士,以宰相及侍从官兼。宋初沿置,掌收藏、校勘典籍。与史馆、昭文馆合称三馆。设集贤殿大学士,由宰相兼; 集贤院
参见“刀剑备身五职”。
官名。见“总督仓场侍郎”。仓场总督是“仓场侍郎”的别称。因其总督各仓监督,故称其为“仓场总督”;主管京仓、通仓的政令等。详见“仓场侍郎”条。
官名。东汉合并“黄门侍郎”与“给事黄门”而置。亦简称“黄门”、“黄门郎”、“黄门侍郎”。掌侍从左右、关通内外,与侍中平省尚书奏事,因出入禁中,故职任显要。初无员数,汉献帝定为六人,秩六百石。一度改名侍
①官署名。唐朝属五府 (即亲府、勋一府、勋二府、翊一府、翊二府) 及东宫三府 (即亲卫府、勋卫府、翊卫府) 所辖之折冲府。选五品以上官吏子弟,以宿卫宫廷。②官名。《周礼》天官属官,为内库长官。上士爵。
初为职衔名,始于东汉。当时政令、政务总于尚书台,太傅、太尉、大将军等加此名义始得总知国事,综理政务,成为真宰相。魏晋南北朝多以公卿权重者居之,总领尚书省政务,凡重号将军、刺史,皆得命曹授用,位在三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