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始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六人。十三年改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二十二年改宪部。
官名。为国会议长的副职,见“国会议长”。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修理道路事项。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奉祠所分置,各一人,从八品,佐奉祠正掌王府中祭祀、乐舞之事。嘉靖四十四年 (1565) 革。
即“小内史下大夫”。
官署名。宋朝太仆寺所属机构,掌豢养驯象。官署名。宋置于玉津园东北,掌豢养驯象。每年四月送象于应天府宁陵县西汴北陂放牧,九月复归。每年由玉津园布种象食茭草十五顷。
官名。南宋宁宗嘉泰四年(1204)置,为国用使属官,以侍从、卿监充任。
官署名,又称宣徽南院,辽太宗会同元年(公元938年)置,掌南院御前袛应(供奉)之事。辽国的宣徽,视汉官之工部。其官有:南院宣徽使、南院宣徽副使、知南院宣徽事、同知南院宣徽事。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名。清朝掌管八旗官房事大臣。额设二十四员,满洲、蒙古、汉军每旗各一人。于都统、副都统内简派。任职一年,岁终更代。凡八旗兵丁之贫乏者,以空地官房拨给居住、并稽察官房有无租典倒坏之处,会同查旗御史共同出
官名。即光禄少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光禄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