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上林署

上林署

官署名。隋朝司农寺所统诸署之一,置令三员。唐朝置令二员、丞四员,掌苑囿园池之事,植果蔬以供朝会、祭祀及尚食诸司常料,有监事十员、府七员、史十四员、典事二十四员、掌固五员。北宋初因唐制,存其名而罕除。金朝属尚书省工部,置提点一员,章宗泰和八年(1208)创设,完颜永济大安二年 (1210) 省; 置令一员,掌诸苑园池沼、种植花木果蔬及承奉行幸舟船事; 初置丞一员,世宗大定七年(1167)增一员分司南京,以勾判兼之,大安三年复省一员; 有直长二员; 又有花木局都监、同监二员,宣宗贞祐三年(1215)罢,以同乐园管勾兼; 又有熙春园都监、同监三员,泰和四年置,贞祐三年省; 又有同乐园管勾二员等。


官署名,唐、金置,掌苑囿园池等事,植果蔬以供朝会祭祀等。其官有令丞。见《新唐书·百官三》、《金史·百官二》。

猜你喜欢

  • 建昌宫副使

    官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 (908)置,乾化二年 (912) 废。

  • 州军府中录事参军

    官名。梁置,《梁书·文学·庾于陵传》记于陵为荆州安西录事参军,迁中录事。是梁制于录事参军之外同时又置中录事参军,位在录事参军之上。参见“州军府录事参军”。

  • 奏署

    参见“署缺”。

  • 县帅

    官名。春秋时齐国野鄙中的遂以三乡为县,置县帅以管理之。参见“乡帅”。

  • 汉朝官吏丧假之谓。汉初有“宁告之科”。哀帝即位后诏令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以居家服丧。东汉光武时“绝宁告之典”。安帝元初三年(116)令大臣得行三年丧,建安年间复废。

  • 司籍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属尚仪局。员二人,从六品。掌宫中供御经籍、笔札、几案之事。唐改正六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明皆置

  • 中谒者仆射

    官名。北魏置,由宦者充任。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从八品上。北齐时属中侍中省,员二人。负责宗亲谒见时的通报、引入等事务,从八品上。官名,即中书谒者仆射,汉武帝置,

  • 典礼院

    官署名。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之一。宣统三年 (1911) 改礼部设。掌朝廷、坛、庙、陵寝的礼乐及用品制造与典守事宜。置掌院大学士、副掌院学士各一人,学士、直学士各八人,并厅长、署长、佥事等。下设总务厅、礼

  • 州儒学学正

    学官名。元代州学之制,上、中州设教授一人,秩从九品,下州设学正一人,秩未入流。明清时州儒学均置学正,掌训迪生员。明制秩未入流,清制秩正八品,参见“学正”。

  • 两京诸市署令

    见“两京诸市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