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旗包衣护军营
内务府所属军队。清置,原属领侍卫内大臣,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改隶内务府。选取包衣兵之精者组成,镶黄、正黄、正白上三旗中各有一营。掌守卫各宫门禁。主官为护军统领,下设参领、护军校等官,共一百九十余人。下辖护军一千二百人。
内务府所属军队。清置,原属领侍卫内大臣,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改隶内务府。选取包衣兵之精者组成,镶黄、正黄、正白上三旗中各有一营。掌守卫各宫门禁。主官为护军统领,下设参领、护军校等官,共一百九十余人。下辖护军一千二百人。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税务处各股的属员,地位在帮股长之下。见“税务处”。
官名。 商朝置。掌刈获事务。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海军规制、炮械、驾驶、轮机等项事宜。辖制度、筹械、驾驶、轮机四科。置司长一人,科长四人,科员十二人,录事六人。三十四年,改称海政司。宣统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校,掌理海军航务。
官名。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宣政使、应州观察使、修玉清昭应宫副使刘承珪以病求致仕,特加此职以示宠信,班序在客省使之上。后用为内侍及武臣阶官。哲宗元祐(1086—1093)中,定为从五品。徽
伯主即霸主,五霸也称五伯。《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政由五伯,诸侯恣行……齐、晋、秦、楚其在成周微甚,封威百里或五十里。晋阻三河,齐贞东海,楚介江淮,秦因雍州之固,四海迭兴,更为伯主。”注:“《索隐》
官名。东汉末曹操置。曹仁以别部司马行之,常督骑兵为前锋。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领兵征伐,位次低于将军。《三国志·魏书·曹仁传》:“遂从太祖为别部司马,行厉锋校尉。”
见“提领官田所”。官署名。宋正和元年(公元1111年)置,是出卖官田的临时机构。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晋书·苻坚载记下》:“坚於是以骁骑吕光为使持节、都督西讨诸军事,与陵江将军姜飞、轻骑将军彭晃等配兵七万,以讨定西域。”
北洋政府选拔外交官与领事官所实行的考试制度。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的《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令》的规定,外交官、领事官的考试与文官高等考试合并举行,典试官即由高等考试典试官兼任,襄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