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推勘院
官署名。宋太祖开宝八年(975)置,设知推勘院事一人,不久废。仁宗嘉祐五年(1060),设三司推勘公事一人,以京朝官充任,掌推劾盐铁、度支、户部三部公事。神宗元丰元年(1078)罢。
官署名。宋开宝八年(公元975年)置,掌推劾盐铁、户部、度支三部公事。主官初称知推勘院事,员额一人,旋废。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设三司推勘公事,员额一人, 以京朝官充任。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三司推勘院罢废。
官署名。宋太祖开宝八年(975)置,设知推勘院事一人,不久废。仁宗嘉祐五年(1060),设三司推勘公事一人,以京朝官充任,掌推劾盐铁、度支、户部三部公事。神宗元丰元年(1078)罢。
官署名。宋开宝八年(公元975年)置,掌推劾盐铁、户部、度支三部公事。主官初称知推勘院事,员额一人,旋废。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设三司推勘公事,员额一人, 以京朝官充任。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三司推勘院罢废。
指在宫禁中掌权的大臣,如尚书令、中书监令等。《三国志·魏书·杜恕传》:“至于公卿及内职大臣,亦当俱以其职考课之也。”
官名合称。指皇太后宫所置卫尉、少府、太仆。汉朝置,随太后宫为号,如“长乐卫尉”、“长信少府”、“长乐太仆”等,位在同号九卿上,无太后则不置。三国魏改汉制,定其位在九卿下,吴、蜀并置。晋复定位在同号卿上
流外官名。宋置,属翰林御书院,五年出左班殿直。参见“翰林御书院”。
1、衙门、官署。《汉书·何并传》:“(何并)性清廉,妻子不至官舍。”2、馆舍、官吏住宿处。《史记·陈豨传》:“豨常告归过赵,赵相周昌见豨宾客随之者千余乘,邯郸官舍皆满。”《晋书·陶侃传》:“侃备威仪,
官名。《汉书·高帝纪》记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王恬为柱下令。此柱下令恐即为侍御史的别称。参见“柱下史”。
见“把总”②。
官署名。明朝永乐(1403—1424)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其置废、设官同“典察左署”,见该条。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禁卫军指挥机构。唐朝十六卫之一,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左候卫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与右金吾卫同掌宫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以执御非违,领翊府及诸折冲府府兵。下设长史、录事及仓、兵、骑、胄曹参军
官署名。秩正二品。元成宗大德四年(1311),由中御府改置,掌皇后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及宿卫士。至大三年 (1311),升从一品。四年,併入典内院。皇庆二年 (1313),复立中政院。下辖中瑞司、翊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