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沙州
元初升鸣沙县置,属宁夏府路。治所即今宁夏中宁县东北鸣沙镇。明洪武初废。
元初升鸣沙县置,治今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东鸣沙镇。后属宁夏路。明初废。
元初升鸣沙县置,属宁夏府路。治所即今宁夏中宁县东北鸣沙镇。明洪武初废。
元初升鸣沙县置,治今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东鸣沙镇。后属宁夏路。明初废。
亦作绿洋湖。在今江苏江都县西北艾陵湖东北,半入高邮界。《舆地纪胜》 卷43高邮军: 绿杨湖 “在军东南,离城三十里”。
在今山西宁武县北阳方镇附近。《宋史·潘美传》:北宋雍熙三年(986),潘美等北伐,“会辽兵奄至,战于陈家谷口”。又《续通鉴长编》云:杨业引兵自石峡路趋朔州,嘱潘美等陈兵于陈家谷口以援,潘却走,杨业无援
即今长江南源木鲁乌苏河支流尕尔曲河。在青海西南部。《清一统志 · 西藏》: 喀七乌兰木伦河 “源出巴萨通拉木山西北四百余里什达尔乌兰达布逊山,东南流五百余里,入木鲁乌苏”。
即今广东大埔县东南百侯镇。《清一统志·潮州府》: 白堠巡司“在大埔县东南六十里白堠隘。原名大产,明嘉靖中置于县南大产村,后迁黄沙,而司名未改。本朝嘉庆二十四年移此,改今名”。
唐永徽二年 (651) 置羁縻州,属茂州都督府。治所在今四川汶川县西南邛崃山附近地区。后废。
在今湖南长沙市南妙高峰下。 宋张栻建城南书院于此。
西汉置,属汝南郡。治所在今河南汝南县东南七十里北胡。东汉改为安城侯国。
清雍正二年 (1724) 分常熟县置,属苏州府。与常熟县同城而治。治所即今江苏常熟市。1912年并入常熟县。古旧县名。清雍正二年(1724年)析常熟县(今江苏常熟市)东部置,与常熟县同城而治,辖城东偏
西汉置,属河南郡。治所即今河南偃师市。《元和志》 卷5: “武王伐纣,于此筑城,息偃戎师,因以名焉。” 西晋废。隋开皇十六年 (596) 复置,属洛州。治所在今偃师市东南五里老城。大业初属河南郡。唐属
唐贞观三年(629) 析薛城县置,属维州。《元和志》 卷32盐溪县: “有盐溪村,因为名。” 治所在今四川理县北不孟乡境。永徽元年 (650) 省入定廉县。古县名。唐贞观二年(628年)析薛城县置,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