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沟镇
又名蒲口。清置,属天津县。在今天津市北。清光绪 《畿辅通志》 卷93: “同治十一年,在天津县离城三十六里之蒲沟汛地方,俗名蒲口,购买民地五十九亩有奇,建造火药库三座,环以墙濠。又建驻守兵弁兵房。”
又名蒲口。清置,属天津县。在今天津市北。清光绪 《畿辅通志》 卷93: “同治十一年,在天津县离城三十六里之蒲沟汛地方,俗名蒲口,购买民地五十九亩有奇,建造火药库三座,环以墙濠。又建驻守兵弁兵房。”
在今广东英德市东北。《清一统志·韶州府》 “高桥营”条:“迤南有龙头影营……在县北江东岸。”
清初改靖虏卫置,属陕西行都司。治所即今甘肃靖远县。雍正二年 (1724) 废。
明洪武初改石阡等处长官司置,属思州宣慰司。治所即今贵州石阡县。明永乐十一年(1413)改置石阡府。明改石阡等处长官司置,治今贵州省石阡县。永乐后为石阡府治。清雍正八年(1730年)废。
北宋置,在今陕西吴旗县西,东至铁边城镇西十五里。《宋史·地理志》 庆阳府: “威宁堡,本名衡家堡,政和六年赐名。”
一作淯阳县。西汉置,属南阳郡。治所在今河南南阳县南六十里。西晋属南阳国。东晋为淯阳郡治,后仍属南阳郡。孝武帝避简文帝讳,改为云阳县。古县名。西汉置,治今河南省南阳市南、白河西岸。属南阳郡。三国时又作淯
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置,属保安州。在今河北怀来县(沙城)西十里东八里乡。清设兵戍守。
即今四川犍为县北石溪镇。清嘉庆《犍为县志》卷2:石板溪场在“县北四十里。通乐山”。
在今河北滦县北四里滦河岸。《方舆纪要》卷17滦县 “横山” 条: “东麓临滦河,石立水激,有潭极深,号偏凉汀。正德十三年车驾东巡,观渔于此。《志》 云: 偏凉汀,旧漕运泊舟处也。悬崖有径,亦正德中所凿
在今山东茌平县东北。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朱红灯等曾领导义和团焚毁此处教堂。在今山东省茌平县东北。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朱红灯等曾领导义和团焚毁此处教堂。
即今河北大名县东南六十里束馆镇。《清一统志·大名府二》:束馆镇“其地有束皙庙而名。亦名束庙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