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台 (臺) 县
隋开皇十六年 (596) 置,属棣州。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东南蒲城乡。大业初属渤海郡。唐贞观六年 (632) 废。七年 (633) 复置,属棣州。五代周显德中属滨州。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1012)省。金复置,仍属滨州。元属般阳府路。明属滨州。清属武定府。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1928年直属山东省。1956年撤销,并入博兴县。
隋开皇十六年 (596) 置,属棣州。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东南蒲城乡。大业初属渤海郡。唐贞观六年 (632) 废。七年 (633) 复置,属棣州。五代周显德中属滨州。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1012)省。金复置,仍属滨州。元属般阳府路。明属滨州。清属武定府。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1928年直属山东省。1956年撤销,并入博兴县。
即今湖南湘潭县南中路铺。《清一统志·长沙府二》“涂田市”条下:“中路市在(湘潭)县西七十里。”
又名绛水、赤水、牛鞞水。在今四川简阳市西。源出仁寿县东北龙泉山东麓,东北流,至简阳市城北合赤水河注入沱江。《清史稿·地理志》 简州: “绛溪河发源西北月亮沟,东南流,径城北,入江。”即“绛水(3)”。
亦作计峒。北宋置,属邕州左江道。即今广西靖西县。《宋史·蛮夷传》:嘉祐七年(1062),侬宗旦父子“请以所领雷火、计城诸峒属县官,愿得归乐州,永为王民”。
隋开皇十六年(596)置,属井州。治所在今河北井陉县(微水镇)西南六十里。大业初废。义宁初复置,属井陉郡。唐初属井州,贞观元年(627)废。古县名。隋开皇中置,治今山西省平定县东北苇泽城。属恒山郡。大
又作大防岭。即大房山。在今北京市房山区西北。《资治通鉴》:五代梁贞明三年(917)八月,晋李存审等率兵“自易州北行,庚子,逾大房岭”,即此。即“大房山”。
即今湖南永州市西南六十里东湘桥乡。清《乾隆内府舆图》:永州府零陵县西南有东湘桥。
①在今河南光山县西。《方舆纪要》卷50光山县:千工堰“在县城西。绕城而东,凡数十里,为众水所汇。嘉靖五年邑令王室筑石障水,负郭数千亩皆资以溉。自是修筑不一。万历十二年,复增修之。寻废”。②在今湖北黄陂
①在今江苏宝应县西北黄浦乡。《方舆纪要》 卷23宝应县: 黄浦溪,“县北二十里有黄浦镇,南通运河,东接凌溪,又东北入射阳湖”。②即今广东五华县西北潭下河,为五华河支流。《方舆纪要》 卷103长乐县:
又名方桥潭。在今江西星子县西北十二里,庐山观音桥东招隐泉下。《舆地纪胜》卷25南康军:方桥潭“在栖贤寺下。陆羽以其水为第六。碑,本为石桥潭”。
在今山西孝义市西。《方舆纪要》卷42孝义县:白龙渠“在县西二十里白壁关,居民引以溉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