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县
西汉置,属武威郡。治所在今甘肃古浪县东。《汉书·地理志》 注:“孟康曰, ‘音蒲环’。”西晋废。
西汉置,属武威郡。治所在今甘肃古浪县东。《汉书·地理志》 注:“孟康曰, ‘音蒲环’。”西晋废。
在今北京市延庆县东北。《明一统志》 卷5隆庆州: 香水园“在州治东。元仁宗诞处。其址尚存”。
元至元中置,属定元府。治所在今贵州贵阳市东北四十里大翁逢。明废。
①西汉元狩三年(前120)置,属朔方郡。治所在今内蒙古磴口县东北河拐子古城。东汉末废。后赵复置,仍属朔方郡。北魏初于此置沃野镇。《水经·河水注》:“河水又北,有枝渠东出,谓之铜口。东径沃野县故城南。”
在今陕西西安市西南。《新唐书·安乐公主传》: “尝请昆明池为私沼,帝曰: ‘先帝未有以与人者。’ 主不悦,自凿定昆池,延袤数里。定,言可抗订之也。” 唐张鷟 《朝野佥载》 卷3: 安乐公主 “造定昆池
①西汉元鼎三年(前114)置,治所在平襄县(今甘肃通渭县)。辖境相当今甘肃通渭、静宁、秦安、定西、清水、庄浪、甘谷、张家川等县及天水市西北部,陇西县东部,榆中县东北部地。东汉永平十七年(74)改为汉阳
明正统元年 (1436) 设巡抚宣府、大同,景泰二年 (1451) 另设大同巡抚,后时并时分。成化十四年 (1478) 始定设巡抚宣府地方,驻宣府镇(今河北宣化县)。辖北直隶延庆、保安两州及万全都司所
1914年改醴泉县置,属奉天洮昌道。治所即今内蒙古突泉县。1929年属辽宁省。1945年划归辽北省。1947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属兴安盟。1954年划属呼伦贝尔盟。1969年划归吉林省。1979年划回
在今陕西华阴市东。《方舆纪要》 卷54华阴县: 泉店渠 “在县东二十里”。
亦曰高家镇。明置,属丹徒县。即今江苏丹徒市西四十里高资镇。明置巡司于此。在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西北部,北临长江。面积198平方千米。人口4.2万。镇人民政府驻高资,人口7000。因高资港得名。清设镇。1
清置,在今广西贺县东。《清史稿·地理志》:贺县东有龙水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