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县
清乾隆三十八年 (1773) 置,属迪化州。治所即今新疆昌吉市。清徐松 《西域水道记》 卷3:昌吉河,“准语,昌吉,场圃也。河坝筑此,故名,后遂因水以名县”。光绪十二年 (1886) 属迪化府。民国初属新疆迪化道。1930年属迪化行政区。后直属新疆省。1983年改设昌吉市。
古旧县名。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改厅置,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属迪化州。1983年撤销,改设昌吉市。
清乾隆三十八年 (1773) 置,属迪化州。治所即今新疆昌吉市。清徐松 《西域水道记》 卷3:昌吉河,“准语,昌吉,场圃也。河坝筑此,故名,后遂因水以名县”。光绪十二年 (1886) 属迪化府。民国初属新疆迪化道。1930年属迪化行政区。后直属新疆省。1983年改设昌吉市。
古旧县名。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改厅置,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属迪化州。1983年撤销,改设昌吉市。
①春秋卫邑。在今河南内黄县北。《春秋》: 襄公十九年 (前554),“叔孙豹会晋士匄于柯”。杜注:“魏郡内黄县东北有柯城。”②春秋时齐邑。在今山东阳谷县东北阿城镇。《春秋》: 庄公十三年 (前681)
北宋置,属历阳县。在今安徽和县南长江西岸西梁山下。《元丰九域志》 卷5: 和州历阳县有“梁山、栅江二寨”。
一作丹阳郡。东魏天平二年(535)置,为北扬州治。治所在秣陵县(今河南沈丘县)。南朝梁太清元年(547)为殷州治。东魏武定六年(548)复为北扬州治。辖境相当今河南沈丘县及淮阳县东部地。隋开皇初废。
明代西藏地名。洪武十八年 (1385) 诏置乌思藏葛剌汤千户所,秩正五品。其地在今扎曩县境。
在今四川会理县南普隆乡。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 置普隆土百户。
在今湖北竹溪县西北,与陕西镇坪县接界。清同治《郧阳府志》卷1竹溪县:竹叶关在“西南百五十五里”。
在今云南大理市东南。《方舆纪要》卷117赵州:九龙顶山“在州(今凤仪镇)南五十里。九峰相聚,望之如龙。与云南县(今祥云县)接界”。
在今新疆霍城县东,为伊犁河支流。清乾隆格瑧额《伊江汇览·水利》:“伊犁惠远城之北为塔尔奇沟,距城九十里,有水二渠,一出于本沟,一出于乌哈尔里克沟,绿营屯田藉资浇灌。”
在今广西灵山县西南, 为钦江支流。《明一统志》卷82廉州府:旧州江“在灵山县西六十里。源出流洞山, 西会南岸江, 入钦江, 注于海”。
在今广西永福县东北四十里。明置巡司于此。